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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巢的問題不是12小時或者18小時
http://www.CRNTT.com   2020-05-26 19:57:27


 
  這個才是問題的關鍵。

  我們看到豐巢的聲明中有這樣一條:“對用戶服務做出如下調整:協助快遞員征得用戶同意後投件入櫃”。能够認識到這件事固然很好,但是這個聲明仍然很古怪——消費者和快遞公司簽訂服務合約,不是應該快遞公司站出來說,應該征得用戶同意才能投件入櫃,真正該發聲的卻沒有發聲,而和消費者沒有合約關系的第三方卻發聲了。

  因此,所謂“對用戶服務做出如下調整:協助快遞員征得用戶同意後投件入櫃”很可能不了了之,最後讓消費者習慣豐巢的收費,消費者仍然沒有選擇權。

  最近筆者收到的快遞短信的確增加了一句,大致意思是您的快遞已經被投放到了豐巢快遞櫃中,如果你不滿意可以聯系快遞員。所以,現在的快遞還是默認用戶都同意投件入櫃的,那為什麼不反過來,先假設用戶并不同意,所有的快遞先征得用戶同意,然後再投遞入櫃呢?

  所以,問題不是豐巢該收多少錢,該免費多少時間,如果消費者同意,每小時一塊錢也可以。關鍵是消費者有充分的選擇權,而這個,更該是消費者和快遞公司的問題,即消費者有沒獲得充分的自由選擇權,有沒在快遞投遞上設有“不使用豐巢”或“使用豐巢”的選項。

  其實,廣大消費者以及媒體和豐巢較勁,并非為了這幾毛錢,而是為了公平。在我看來,這幾毛錢,更是涉及到市場經濟的基礎,價格的前提就是用腳投票,如果消費者被強制捆綁消費,一分錢也是大問題。(來源:每日商報 評論員:岑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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