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類侵犯個人隱私的事件層出不窮,還是與違法成本偏低有關。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對相關行為的處罰力度仍顯不足。簡而言之,“罰酒三杯”不可能讓“圓通”們認識到肩頭上的責任有多重。
有關部門已經積極行動起來。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已經於10月21日至11月19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草案,未能保護好個人信息的企業有可能會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罰款”。
當算法成為王道,數據的商業價值越來越凸顯時,個人信息被有針對性獵取的可能性自然會被放大,每每淪為黑產的魚腩。圓通“內鬼”事件提醒各大企業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拿出更有力的措施。一家連用戶核心利益都不能保護好的企業,是不會得到市場青睞、消費者信任的。(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