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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名師”翻車:賣課何須用“演員”
http://www.CRNTT.com   2021-01-25 19:05:40


 
  答案是否定的。這是對家長跟孩子的欺騙。

  倒不是說平台請“名師”來代言的模式有問題。自去年新冠疫情暴發以來,隨著人們的生活、學習、消費習慣紛紛從綫下轉到綫上,在綫教育迎來了“歷史機遇期”,發展勢頭凶猛,各平台的宣傳造勢也愈加猛烈。為了拉新引流,這些平台推出各種花式廣告,還不斷進行翻新。

  在此背景下,廣告調性近似、內容雷同現象出現,已不稀奇。一人為多個平台代言,亦非偶然——這些平台太需要“名師”幫著站台薦課了,至於所謂的“名師”是不是真的,恐怕不是他們考量的首位要素。

  但這顯然不妥。從法律層面講,廣告中搞“角色扮演”,或許沒問題,但專門扮演“名師”,卻可能踩了雷。《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在此事中,邀請這位“名師”做“推薦”,是否存在誤導、欺騙消費者的嫌疑,就值得追問。

  從情理上講,這也是騙了家長、坑了平台。

  在綫教育要吸引家長,至少得有些“真功夫”、拿出“真把式”。“名師牌”不是不可以打,但得來真的。找演員扮演“資深名師”,向父母販賣焦慮,繼而借此賣課,除了讓人感慨“套路太深”外,還會讓人懷疑這類廣告的真實性。

  事實上,這些套路還體現在誘導話術上。翻翻這位“名師”的出鏡視頻,文案如出一轍,套路無非是:“我是40年××老師,我發現……”,以“資深老教師”口吻提出孩子學習的問題,之後的話都相當於“拍了拍”家長——“快到我們碗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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