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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眼中的“貨拉拉”:人貨混裝游走灰色地帶
http://www.CRNTT.com   2021-02-24 19:11:00


 
  曾經多次使用過貨拉拉的李先生表示,他曾經有跟車的情況,“一般看目的地有沒有卸貨的人,沒有的話我們就得跟著。”王姓稱,在他拉貨的經歷裡,經常遇到顧客跟車的情況,“一般人也不多,一個、兩個的情況都有。”他表示,平台方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看顧客個人意願。

  朱姓司機表示,他在本地貨拉拉司機群聊中聽說過,曾有六七個工人嫌打車貴,在貨拉拉平台叫了一輛可以坐人的大車。對於只拉人不拉貨的情況,貨拉拉平台并沒有明確規定,只要乘客在訂單上備注了就可以,也沒聽說過有司機因此受到處罰。

  第三個問題是,貨拉拉車輛外部會有貨拉拉標識的貼紙,如果貼紙影響行車視綫,執法人員將會責令車主對其進行恢複原狀。

  2月23日,長沙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針對女子搭乘貨拉拉後跳窗一事,交通運輸局已經介入調查。

  該工作人員表示,“貨拉拉只是一個平台,負責給司機派單運輸貨物,他們公司的注册地是在深圳,在長沙設有分公司。他們公司的運營不需要向交通部門申請許可,也不需要進行備案。”

  上述工作人員稱,貨拉拉不需要向交通部門備案的依據是交通運輸部在2018年12月發布的《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通知》。通知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同時,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得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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