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大數據殺熟不能忍 深圳擬最高罰款5000萬
http://www.CRNTT.com   2021-06-09 18:35:58


 
  “上海市數據條例”(暫定名)草案也已經形成。該草案擬在今年9月提交上海市人大一審,力爭在數據確權和數據交易等關鍵瓶頸問題方面取得突破。上海數據立法起草組組長、市大數據中心主任朱宗堯則對媒體介紹說,草案在不觸碰數據權屬的前提下,依據民法典以及正在審議中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有關立法內容和精神,從確認各方主體可以對數據行使哪些權利的角度,對數據主體和數據處理者的“數據權益”作出了明確規定。

  本次深圳的《條例(征求意見稿)》作為地方性法規也與一直備受關注的反壟斷問題呼應。反壟斷法本身禁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同志表示,《反壟斷法》適用於所有行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平台經濟領域也不例外。

  今年2月7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還印發并實施了《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針對“殺熟”問題,明確了構成差別待遇可以考慮的因素,即用戶的支付能力、消費偏好、使用習慣等;但用戶的隱私信息、交易歷史等方面存在的差異則不影響認定用戶為條件相同,即不能對其實施不同交易價格。

  針對這一系列的“數據權益”侵權亂象,去年,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就已經指出,大型科技公司實際上擁有數據的控制權,需要盡快明確各方數據權益,充分并公平合理地利用數據價值,依法保護各交易主體利益。

  本次《條例(征求意見稿)》的出台,則進一步全面梳理了“數據權益”保護鏈條。曉德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文明對北京商報記者分析說:“《反壟斷法》到《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再到本次的數據條例,完整銜接了數據權從誕生到保護的全過程,對未來為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數據主體權利作出了許多開創性的探索,反映出全社會對數據活動進行立法的迫切需要。”(來源: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記者:陶鳳、阮航達)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