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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剛堂尋子案背後:人口買賣案件中如何考量養父母的罪與罰?
http://www.CRNTT.com   2021-07-21 18:00:18


 
  在買方需求和賣方需求之間,除去基於自願原則的送養外,中介在其中架起了更為便捷的買賣橋梁,在利益驅使之下,不少人幹起了拐賣人口的買賣。阮齊林稱,在人口買賣市場中,往往男丁需求更高也更貴,因合法的收養途徑總是很難收養男孩,其背後則深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一些家庭尤其是農村家庭總是想要、需要一個男孩傳宗接代繼承田產和家業。”阮齊林說。

  南都記者關注到,在郭剛堂尋子事件中,兒子郭新振的養父母也正是有了兩個女兒之後,仍然選擇從人販子那裡買來郭新振。據媒體報道,養父母待郭新振視如己出,兩個姐姐之後支持養子於城中購置房車。

  阮齊林提醒,盡管養父母往往因各種需求在拐賣人口案中靠買賣得到孩子,但實踐中“收養”和“收買”的邊界難以把握。他告訴南都,在過往的地方民俗中,出於自願原則的家庭送養也會有金錢往來,因此是否有金錢交易并不是判斷拐賣的關鍵因素,而在一般的買賣市場中,中介也并不會稱孩子是拐來的,人販子總會有一套漂亮的說辭,將其包裝為送養或撿到的孩子,因而很多養父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都將孩子作為“收養”而非“收買”來養育。

  “尤其是很多養父母對孩子視如己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法律。”阮齊林向南都分析,考慮到養父母承擔養育責任,孩子與養父母有深厚的感情,“人心都是肉長的,養的孩子不再是自己的孩子,可以說是人財兩空,很少有人再往傷口上撒鹽。”阮齊林稱,緣於此,監管部門和親生父母往往不會選擇對養父母追責,就算真的有人追責買方,在法律實踐中法官會考慮人情倫理等因素酌情輕判。“買方最高只會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懲罰非常輕微。”阮齊林說。

  不忍或對追究刑責有所顧慮,是孩子被拐家庭的真實寫照。在"梅姨案"中兒子同樣被拐賣的申軍良曾對媒體表示,兒子申聰找回後與養父母保持聯系,兒子也表示不會忘記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申軍良坦言,在找到孩子前總想著讓養父母坐牢,但後來找到孩子又有了新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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