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下稱“決定”)近日公布,提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高齡孕產婦安全如何保障?“幼有所育”怎樣實現?家庭養育子女成本能否降低?針對公衆普遍關心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問題,有關部門近日接受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專訪,并於21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三孩生育政策何時開始實施?
據了解,國務院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建議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後將作出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對三孩生育政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將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結合本地實際做好法律政策銜接,依法組織實施。
在5月3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後作出的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施行前生育三孩的,可按修改後的法律認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於學軍21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介紹,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相關方案和實施措施,後續會陸續推出,以確保優化生育政策取得積極效果。
——為什麼實行三孩生育政策而不是全面放開?
於學軍介紹,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黨中央立足我國基本國情、著眼現代化建設全局和長遠發展、兼顧多重目標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與全面兩孩政策的有序銜接,是對生育政策的再次完善和優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