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家發改委再度出台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措施,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
電價調整保供應穩民生
國家發改委強調,本次電價市場化改革對非高耗能的工商業用戶影響有限,居民、農業用戶的電價水平以及購電用電方式也不發生改變。
《通知》提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同時保持居民和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等四項主要內容。
總的來說,就是當前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將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也將從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通知》還取消了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
除此以外,國家發改委還提出包括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避免不合理行政幹預和加強煤電市場監管等在內的多項保障措施。
萬勁鬆介紹稱,本次改革將明確推動剩餘的30%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也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能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從當前來看,改革有利於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