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擴大市場化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對高耗能行業由市場交易形成的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買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四是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此次改革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發電行業平穩運行,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并著眼長遠推動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發展,支撑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萬勁鬆說。
分類調節倒逼轉型升級
“對於電力用戶來說,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上下浮動,不等於電價上漲。”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表示,總體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有助於促進能源轉型,上網電價價格波動變大後,一定程度上會促進市場發展新能源的意願,比如一些企業自建分布式光伏電站等;從用電側看,有助於提升節能增效意識,推動企業持續加大節能改造,不斷提升能效水平,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