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電價改革啓動三日:部分地區交易電價“頂格上浮”
http://www.CRNTT.com   2021-10-18 18:01:41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梳理,電價改革首日,山東、江蘇等地電力市場成交價均較基准價有所上浮,基本觸及此輪電價改革要求的上限。例如,10月15日,山東電力交易中心組織開展了深化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後的首次交易,共有49家燃煤發電企業(97台機組)與79家售電公司和5家電力用戶參與,成交電量110.7億千瓦時,成交均價較基准電價上浮19.8%;江蘇同日組織開展了10月中旬月內掛牌交易,共成交電量19.98億千瓦時,成交均價468.97元/兆瓦時,成交價較基准價上浮了19.94%。

  北京特億陽光新能源總裁祁海珅從兩方面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電價改革首日,江蘇省和山東省成交電價上浮近20%,直抵最高浮動電價,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江蘇省和山東省是我國除了內蒙古自治區外,火力發電最高的省份,也是除了廣東省和浙江省外,電力缺口最大的省份,減排壓力也較大。在內蒙古自治區不缺電力還外送電力情況下,江蘇、山東、廣東、浙江四個省份的外購電力需求最大。二是電價接近20%的“頂格上浮”成交,說明購電省份電力市場需求旺盛,當地經濟發展動能強勁。

  實際上,8月份至9月份已有部分地區出台電價改革方案。例如,貴州、廣東等省份先後發布通知,執行分時電價政策,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下浮一定比例,形成高峰電價和低穀電價,從而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穀、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此外,浙江省發改委將分時電價政策調整範圍為大工業電價用戶(不包括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電氣化鐵路牽引用電等),一般工商業、居民、農業生產等電價用戶的分時電價政策本次不調整;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自2024年起全部執行分時電價,具體價格和峰穀時段另行制定。

  IPG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競爭化與市場化交易形成的電價,可以較好地平衡發電側、配電側與電力用戶的供求關系,引導電力資源配置與產銷,促進電力生產以提升電力保供能力,是現階段平衡電力市場各方矛盾衝突與利益訴求的較好方式。

  “價格機制改革是電改的核心”,無錫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吳琦向《證券日報》記者解釋,電價改革的意義是緩解當前煤電矛盾和限電現象,緩解電力供應緊缺的困境;是使電價更好反映電力市場供需形勢和發電企業成本變化,建立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是引導工商企業和居民理性用電、綠色用電,嚴控“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