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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放開兩頭”新舉措落地
http://www.CRNTT.com   2021-10-18 18:02:59


 
  另外,《通知》還強調了改革過程中要配套必要的保障措施,一方面要避免不合理的行政幹預,另一方面也要加強煤電市場的監管。考慮到電力商品具有實時平衡、難以儲存的屬性,發電企業有較強的行使市場力的動機,因此市場力監測是成熟電力市場的必要保障。“放開兩頭”并不是自由放任,電力市場的穩定運行需要政府發揮市場“守夜人”的職責,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結合當前電力供給緊張的形勢,《通知》對加強發電側和售電側的市場競爭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有助於緩解短期電力供需矛盾。首先,煤電價格浮動上下限的放寬有利於理順“煤”“電”關系,緩解煤電企業“越發電越虧損”的困境,增加電力供給。比如,今天是新政落地第一天,以分省數據看,江蘇省開展了價格上限調制為20%後的首次月內掛牌交易,成交均價比江蘇燃煤基准價高6.797分/千瓦時,上浮了16.95%。第二,取消高耗能企業煤電價格浮動上限通過市場的手段實現能源強度和總量的控制。由於高耗能企業對於煤電價格上漲更加敏感,面對煤電市場價格的提升,無論是通過減少產能,還是通過技術調整降低能耗強度,都有助於能源結構的升級,是“雙碳”大形勢下的必由之路。

  但隨著電力體制改革進程的逐步推進,為了保障市場的長期平穩運行,仍需出台相關配套政策以規範市場主體的有序進入與退出。在供給側,燃煤電價的波動會影響燃煤電廠的經營狀況和投資決策,放開燃煤電價必然會進一步淘汰煤電落後產能。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減煤電電量不代表減煤電容量,建設以清潔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要“先立後破”,立足國情,防止煤電資本擱置,引導煤電機組有序退出發電市場、適應容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中的新角色,承擔備用、保障系統安全等責任。在需求側,售電公司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在工商業用戶全電量市場的新形勢下,售電公司需要提升服務質量、增強對市場風險的把控能力。缺乏市場競爭力的售電公司面臨著退市的風險,為這就要求我們規範售電主體的准入和退出,完善售電公司退出後市場用戶的承接機制,為進一步改革措施的平穩出台和落地施行奠定基礎。(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鄭㼆、孫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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