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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電價市場化機制,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
http://www.CRNTT.com   2021-10-18 18:03:38


 
  為化解煤電“頂牛”現象,近幾年政府推行“煤電聯營”的運營模式,即發電企業與煤炭企業通過戰略合作、相互持股、資產融合等方式,將外部的煤、電矛盾內部化,實現產業鏈上下游兩個行業利潤平滑波動,緩解煤電矛盾。但是,煤電聯營也會形成某種壟斷效應,因為煤電聯營企業會比沒有聯營的火電廠更具成本優勢,在電力供大於求的環境裡會以低價競爭搶占市場。與此同時,在大規模“煤電聯營”背景下,“煤電聯動”機制會造成煤電合謀推動煤價上漲,然後通過電價上漲傳到給市場,這或許是去年取消煤電聯動機制的原因之一。

  當前的改革推動了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但在煤炭供給方面仍未市場化,依然是價格雙軌制與核定產能控制,這會鼓勵煤電聯營企業更容易推動價格上漲與價格傳導,獲得更多利益。當國有企業大規模煤電聯營後,國有煤電聯營模式很可能壟斷火電供應,而且它們可能會借助壟斷地位以及現有的聯營、聯動機制,進一步強化自身利益,尤其是在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相關化石能源的減量替代趨勢為它們創造了一個“政治正確”的環境,可以長期保持某種供需緊張的狀態,獲取更高收益。

  因此,電力改革的市場化改革必須考慮系統性,局部的市場化可能產生整體與系統的結構性扭曲以及壟斷、尋租等問題。目前燃煤發電、煤炭、電網等行業由國企主導,尤其是央企的影響力巨大,他們之間的利益博弈必須有更權威的部門監管,并從整體上部署頂層改革設計,不能允許其反客為主。多年以來的煤電矛盾以及存在壟斷可能的煤電聯營模式表明,改革尚待完善,在劃時代的能源結構調整背景下,改革的意義更加重要。(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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