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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待供需齊發力
http://www.CRNTT.com   2021-10-18 18:06:29


 
  在發電側,要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化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確保價格形成機制更具靈活性、針對性。改革後,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分別由現行的不超過10%、15%,調整為上下浮動範圍原則上均不超過20%,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這些舉措充分考慮了供需雙方的市場訴求,有利於促進發電行業平穩運行,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在用電側,要在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電價穩定的基礎上,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進一步增加電力市場交易主體數量、擴大交易規模,以更充分地反映出電力供求關系變化,加快確立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推動新型電力系統構建,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

  當前,我國競爭性電力市場仍處於初步階段,在這個過程中,要嚴格落實并發揮好煤電“基准價+上下浮動”機制的作用,不僅要杜絕對合理範圍內正常浮動的市場價格進行不當幹預,更不能對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進入市場設置不合理門檻,切實維護好電力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運營秩序和發展環境。(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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