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們國家已經相繼出台了《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國家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多部重要的法律。信息安全從“互聯網大蠻荒時代”“網安法時代”走向“大合規時代”。“最大的擔心還是數據的安全性”平安創投合夥人季俊東也在上述金魚嘴路演活動中強調,目前人工智能都采用了很多擬服務企業的數據,這些數據的安全如何保障,責任、權力如何切分?能否運用這些數據進行隱私計算或者聯邦學習等都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安永一份報告指出,“互聯網大蠻荒時代”缺乏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基本等同於寫一份隱私協議;而“網安法時代”為打補丁式合規;而“大合規時代”是將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安全融入企業文化、業務,視數據合規為企業競爭力,全面進行自上而下的治理。
季俊東稱,對於數據,如果能够做到在保證隱私的同時進行適當提取對社會是很有價值的,未來在人工智能領域當中,保證數據安全性的情況下提升產業價值將成為產業發展的關鍵。(來源:第一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