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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頻頻作案的“網絡暴力”不能束手無策
http://www.CRNTT.com   2022-01-26 17:35:24


 
  從法律上講,《侵權責任法》規定,網絡用戶的侵權行為需要負民事法律責任,不過這一法律規定也存在一定漏洞,無論後果的嚴重程度往往“一賠了之”,況且民事維權的成本太高,舉證的難度太大,往往令人望之興嘆。同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相關條款,利用信息網絡實施暴力行為,捏造事實對他人名譽權進行誹謗的,情節嚴重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在網絡暴力的刑法規制上,還存在覆蓋的網絡暴力行為不全面、入罪標准不合理、規定不明確等問題,入刑量罪的准入門檻極高,很難真正付諸實際。雖然其間不乏“德陽女醫生因網絡暴力自殺案宣判,三名被告人均以侮辱罪被判刑!”這樣的成功案例,但絕大多數網絡暴力遭遇者還是會因成本太高而選擇隱忍。

  網絡暴力作為一個全球性難題,需要從德治與法治兩個層面入手去治理。一方面要加強對網絡暴力危害性和嚴重性的宣傳,從激發共情和共識方面去提高公共責任;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加大違法行為的打擊,同時落實平台責任和執行好實名制機制,加強技術防控能力并加大維權救濟,多管齊下才能實現標本兼治,讓每個人免受網絡暴力的傷害。(來源:東方網 作者: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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