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溫州一則“居住幾十年的房子面積差0.96平方米,孩子不能就近上初中”的新聞引發廣泛關注。該地區教育局對此回複稱,用於初中入學的房屋產權建築面積需在20平方米以上,據市民所述實際情況,該房產不符合入學要求。
事實上,在其他城市也有將入學資格與房產面積掛鈎的類似做法。設置此類門檻,試圖遏制學區房炒作亂象,有一定“苦衷”。但如果僅僅以房屋面積大小作為能否入學的標准,限制的很可能不是炒房者,而是誤傷同一學區之內相對困難的家庭。在倡導教育公平的當下,再將入學資格與房產面積掛鈎,恐怕已經不合時宜。各地要通過優化考試選拔機制、推動優質師資覆蓋等方式做“加法”,積極填補資源缺口,解決好孩子最近上學問題,而對不合情理的政策辦法“當減則減”。(來源:新華報業網 作者:楊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