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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犯罪記錄會減輕刑罰威懾力?專家:幫助未成年人回歸社會,5年以上刑罰并不封存
http://www.CRNTT.com   2022-06-01 20:47:00


 
  “兩高兩部”也在針對未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專項調研發現,絕大多數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封未封或者違規查詢導致洩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試、升學、就業、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視,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而無奈走上信訪維權道路。而這一群體數量并不算小,據司法機關統計,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訴80855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157962人,共計238817人。

  對於這些未成年人的案件資料該如何處置?《辦法》作出細致規定,要求對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應封盡封”,其中就包括訴訟終結前、法院判處刑罰五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免刑的記錄以及涉罪未成年人的記錄。

  在封存措施上,《辦法》要求執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嚴格的保管制度。檢察機關在答記者問時,特別強調第10條規定,電子數據也應同步封存、加密、管理和查詢。同時,《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查詢主體、規範了查詢出口,維持了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依職權分別提供犯罪記錄查詢服務的做法。有關人員的責任追究上,《辦法》還明確了不當洩漏未成年人信息所涉的法律責任。

  《辦法》出台堵住先前法律漏洞,回應了現實關切。

  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郗培植認為,以往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相關的要求散落在各個法律、行政法規之中,《辦法》細化了先前規定,修繕了原來法律的漏洞,從而形成了國家統一標准。

  郗培植告訴紅星新聞,一方面,此次《辦法》頒布對封存記錄的範圍做了非常細致的規定,對此前的亂象進行了有效的糾正,具體表現為明確了此前未說明是否包括在犯罪記錄範疇中的判決、責任書、教育措施等記錄。另一方面,則是在《辦法》中確認了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均負有在所負責的訴訟環節告知知悉未成年人涉案信息的人員相關未成年人隱私、信息保護規定的義務,以及規定了不履行該義務的法律責任,“深化了相關負責人對辦法的理解,也使後續的處理更加具有統一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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