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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名研究生放棄入學,應尊重學生選擇完善招錄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22-09-23 18:58:51


 
  我國學生申請到國外大學讀研,是可以同時獲得多所大學的OFFER(錄取通知書),再做選擇的。這并沒有影響學校招生,一是學校可結合多年招生經驗,多發錄取通知書;二是學校的招生周期很長,可實行候補錄取(規定拿到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必須在規定截止時間確認接受,對放棄確認的名額再發錄取通知書)、多次錄取(分春季與秋季招生)等。

  而我國研究生統一招生,實行按計劃招生,因此,學校不可能多發錄取通知書,必須按招生計劃擴大一定比例劃定學校複試綫,按額定計劃結合初試與複試成績進行錄取。學生在錄取之前,放棄到學校複試,學校可馬上通知其他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複試。而對於學生在被錄取後放棄入學,在當前的招生流程設計中,卻不再有補錄其他考生的機會。這與高考招生中的“錄而不讀”情形一致。

  要進一步提高考生對錄取學校的滿意度,可以在研究生招生中探索實行申請-審核制。具體而言,在統一考研成績公布後,由招生高校自主提出申請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學生可自主申請若幹所高校,高校獨立結合統一考研成績、學校校測以及申請學生的大學綜合表現進行錄取,確定預錄取名單與候補錄取名單,一名學生可以獲得多校錄取,再進行確認。這就可以更大程度擴大學生的選擇權,提高學生對錄取學校的滿意度,從根本上解決“錄而不讀”這一問題。(來源:紅星新聞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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