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簽備忘錄 內地機構可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16 14:47:27  


  中評社香港1月16日電/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今日在京就進一步擴大香港人民幣業務簽署了補充合作備忘錄。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出席簽字儀式。

  香港與內地是在03年簽訂合作備忘錄,規範人民幣在兩地的有序流動,並於05年簽訂補充合作備忘錄,容許本港金融機構發展人民幣業務。

  今年1月10日,國務院同意將為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提供平盤及清算安排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內地金融機構在港發行人民幣金融債券籌集的資金。

  今日簽署的補充合作備忘錄對是對人民幣債券業務內容進行了補充,以落實內地金融機構可以在本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香港資本市場公會主席鄺思華表示,歡迎內地金融機構獲准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他說相信債券的銷售對象會是零售散戶,對香港零售債市發展有正面幫助.

  鄺思華估計,若市場基礎設施準備妥當,首批債券最快可以在第三季推出,發債機構應會是曾經發過外債的公司,預期集資規模約2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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