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物權法》增強港人內地置業信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09 09:26:39  


  中評社香港3月9日電/《文匯報》今天發表社評說,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昨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關於物權法草案的說明。這部歷經13年反覆討論、審議次數創全國人大立法史之最的物權法草案,極有可能在今次人大會議上獲得通過。物權法草案的突出特點,在於確立了國家、集體和私人物權平等保護的原則,在兼顧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的同時,加強對包括外商在內的所有中國境內合法資產擁有人的私有財產的保護。這不僅有利於鼓勵每一位公民努力通過誠實勞動創造財富,有利於吸引外商更加放心地投資置業,而且對於推動經濟發展和法治建設,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無論是先富裕起來的人,還是普通百姓,其私有財產都在日益增加。與此同時,由於私有財產仍然沒有得到法律的明確保護,相當多的人對此心存憂慮。訂立物權法,正是對老百姓普遍要求切實保護他們通過辛勤勞動積累的合法私有財產訴求的回應。 

  社評指出,在物權法草案制定過程中,保護公私財產觀點的對立,成為立法的主要爭議之一。有不少人認為,按照國際慣例,物權法是私法,應以保護私有財產為主;也有人堅持,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根據國家憲法及基本經濟制度,中國的物權法應突出對公有財產的保護。物權法草案最後確定,在財產歸屬依法確定的前提下,作為物權主體,不論是國家、集體,還是私人,對他們的物權都應當給予平等保護。這一立法原則,既符合憲法的規定,又與國家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相合,適應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物權法起草工作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間先後召開過100多次座談會和若干次論證會,並廣泛徵集了全國人大代表、基層群眾、專家學者、中央有關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審議多達七次。這是國家推進立法民主化的有益探索,體現了公開立法、科學立法的精神。 

  社評表示,隨著香港與內地經濟和人員交往的進一步頻繁,前往內地經商和置業的港人日益增多。按照物權法草案的規定,所有物權所有人,包括海外投資者及港人在內地的財產權利,都將會得到公平的對待,他們受到的待遇與公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不會有差別。這將為港人在內地投資、置業去除了一個最大的後顧之憂,大大提升港人前往內地發展的信心。由於物權法涉及港人的切身利益,而香港在具體實施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方面具有成熟的經驗,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可以從海外的角度,對物權法的內容以及法律的具體實施方面,多提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以便物權法獲人大通過之後能夠更好地有效實施。 


    相關專題: 十屆五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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