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特別費“馬標準” 十年也辦不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02 10:24:57  


   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臺灣的檢察機關近日將召開全台檢察長會議,統一關於特別費的法律見解。國民黨“立院”黨團則在昨天告發了二○○○年之後的一百多位“內閣”首長,並揚言未來不排除全面告發。這更凸顯了這次的檢察長會議非常重要,處理不慎,不但會侵傷法律正義,更將造成檢察資源消耗的大災難。

  馬英九於去年八月因特別費案遭到告發,高檢署即編配侯寬仁等三位檢察官負責偵辦。由於侯寬仁全面採取“追源究流”法,以極嚴格標準全面清查相關帳戶與收支,約談相關人士,鉅細靡遺。故三位檢察官耗用半年時間方為偵結,作出起訴處分,單單附隨卷證資料即高達一萬四千多頁。

  聯合報今天發表法學教授陳長文的文章指出,這簡單事實背後透露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馬英九一人,需動用如此龐大檢察資源投入偵查,那麼全臺灣六千五百位領有特別費的政府首長,乃至於二、三萬曾領過特別費的政府首長,依平等正義原則,不論最後調查結果是否有罪,至少在程序上,是否也應比照對馬英九的“偵查密度”?

  於是一個簡化的數學題如下,全台大約一千多位檢察官,每三人編成一個專案小組調查一位首長,約可分為三百三十組,每一組需要半年的調查時間,計算的結果是:比照“馬標準”,得投入全台檢察官連續偵辦十年,才能偵結六千五百位首長的特別費案;倘若擴及二、三萬位曾領過特別費的首長,那將得動用全台檢察官花上三、四十年以上的時間才能辦完,難道其他的案件都不用辦了嗎?這還沒有算進一旦進入審判程序,動輒牽延數年的訴訟時間與動員的法官、蒞庭檢察官等的司法資源極大耗費!

  文章續說,這計算或許誇張,卻凸顯一個實況:若全擡檢察長會議統一見解的結果是比照北檢偵辦標準,不但全體政府首長得陷入被全面清查的惶惶不安,全體的檢察官也將集體陷入偵辦特別費的無底洞,耗盡有限的檢察資源。

  這並不是空洞預言,試問除了馬英九外,包括四大天王在內,被藍綠政治人物告發的數十位政府首長,目前偵結的人數有多少?許陽明與許添財不算(因南檢採用較寬鬆的標準,故偵查速度較快),答案是:零。

  有論者認為緩辦四大天王出於政治考慮,筆者倒寧願相信,檢察機關是因為人力“捉襟見肘”之故。這使得檢察機關得面對二種不正義選擇,一是放下更重要的貪瀆、刑案不辦,將全部資源投於偵辦特別費的不正義;一是讓馬英九一個人倒楣,嚴辦馬而寬辦其他首長的有傷平等的不正義。

  馬特別費案已進入審判程序,特別費統一見解恐難挽回對馬的傷害,但如果要在這二個不正義之間做出取捨,寧可檢察長會議選擇第二個不正義,讓傷害由馬一人承擔。

  文章筆者衷心認為,應採用南檢偵辦特別費的標準,在領據核銷部分,認真考慮在行政慣例、相關主管機關或表明應寬鬆認定或直接以“實質補貼”稱之的情況下,首長對特別費以領據核銷部分出現私款認知實難歸責,採寬鬆審查;只有在需以原始憑證核銷的部分,詳實調查有無造假,以正官箴。請珍惜寶貴有限的檢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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