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減刑條例》通過 邱毅十月就能出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16 13:53:13  


  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台灣“立法院”昨經表決三讀通過國親版的《罪犯減刑條例》,只要犯罪行為在今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判決刑度在一年六個月以下者,均納入《減刑條例》適用範圍,並於今年七月十六日開始實施。

  因衝撞高雄地方法院遭判刑一年四個月,已入獄服刑的國民黨“立委”邱毅,及因台開購地案遭判刑一年的無盟“立委”蔡豪確定受惠,邱毅可望趕在“立委”選前出獄,而蔡豪將可改易科罰金,參選資格也不受影響。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院會同時通過附帶決議,建請陳水扁特赦不在減刑範圍之列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附帶決議不具法律強制性,楊儒門是否特赦,由陳水扁定奪。 

  為避免全台減刑衝擊治安,經協商後大幅增加不予減刑的犯罪行為,含貪污、性侵害、洗錢、毒品、走私、販賣槍砲及重大金融犯罪、暴力犯罪等。 

  該法也有折抵刑期的規定,在四月底入獄的邱毅,經減刑二分之一為七個月刑期後,若再扣除已服刑的兩個月,只剩五個月刑期,預計最快十月底即可出獄,原來可能喪失參選區域或列名不分區“立委”的資格也有機會恢復。

  台灣“法務部”預估,約二萬五千位受刑人受惠,其中有約一萬五千人可馬上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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