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二審判決加重 國民黨團:機要費案應秉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26 12:22:50  


   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就台開內線交易案作出判決,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4人刑責,全部較一審判決為重,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郭素春獲悉後肯定二審法官的良知、正義,她也希望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台北地院法院合議庭法官,也能秉公重判被告、陳水扁妻子吳淑珍。 
 
  郭素春上午得知高院二審宣判後,馬上代表黨團回應,她指出,趙建銘等被告在二審判決加重刑期的原因,是因為檢察官又提出更多的舉證,指出趙建銘不法所得已超過1億元,因此二審合議庭法官有良知、正義,重判趙建銘等被告。 

  東森新聞報道,郭素春認為,台開案二審判決較一審為重,代表不論是達官顯貴或是駙馬爺等“皇親國戚”,只要犯罪都會依法受制裁。她也希望審理機要費案的台北地院法院合議庭法官,也能秉公重判被告、陳水扁妻子吳淑珍。 

  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就台開弊案作出二審宣判,趙建銘等4人刑責全部加重,其中趙建銘判刑7年,趙玉柱9年6個月,兩人都併科3千萬罰金;蘇德建、游世一則是分別判刑7年6個月與7年2個月,併科3千萬、6千萬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在高院審理時,有三名被告先後已判決定讞;包括耐斯集團子公司眾大傳播董事長陳鏡堯以及和盟流通總經理洪敏森2人。其中陳鏡堯判刑1年10個月,緩刑5年,洪敏森判刑1年4個月,緩刑4年。陳、洪2人都必須透過內政部公庫捐助創世基金會新台幣300萬元、200萬元,同時也將接受保護管束。另外,國票證前董事蔡清文也撤回上訴,維持一審徒刑2年、緩刑4年定讞。 

  “第一家庭”成員涉及台開弊案,撼動台灣社會,檢方於06年5月15日搜索偵辦,後來起訴趙玉柱、趙建銘父子等七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於06年12月28日做出一審判決,趙建銘判刑6年,趙玉柱8年4個月,兩人各併科罰金3千萬元;蘇德建、游世一各4年3個月,游世一併科罰金6千萬元;判決書多達296頁共23萬字,判決文並引用莊子胠篋篇,以古諷今,痛批趙家父子“權貴犯罪”,不知潔身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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