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該自殺的是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29 09:47:25  


  中評社香港6月29日電/在台開案二審宣判後,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再度發飆,除了痛罵公公趙玉柱“沒種承擔的話就不要做人”,還叫趙玉柱“乾脆去自殺算了”,經過電視的不斷重播,不但使人領教陳幸妤的口無遮攔,更使大家對於陳水扁家庭的家教印象深刻。

  陳幸妤在台開案二審宣判當天,還強調“尊重司法”。未料一天不到,她就拉高分貝斥責趙玉柱,除了說“恨死他了”、“那種人不配跟我見面”之外,連“那種人乾脆去自殺算了”都脫口而出,足見她對趙玉柱的痛恨。

  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評說,就事論事,二審宣判趙建銘加重刑責,陳幸妤的心情鬱卒不難理解,她會怒火中燒,也是人情之常。然而,無衡情論理,陳幸妤怒罵趙玉柱的行為,既不值得同情,更沒有道理。首先,陳幸妤的“抓狂”,顯然是認定趙建銘受趙玉柱拖累,台開案種種違法勾當,完全是趙玉柱一人所做,卻不敢承擔,以致讓趙建銘受池魚之殃。事實如果真是如此,陳幸妤的開罵固然不太得體,至少還情有可緣。

  問題是,事實剛好相反。從檢方、一審到二審判決都一致認定,是趙建銘得知台開內部重大消息,並親自敲定買入張數;同案被告蔡清文即證實,參與二次三井宴的是趙建銘,轉告趙玉柱內線消息的是趙建銘,要蔡清文找趙玉柱索取買進台開股票戶頭的也是趙建銘;當趙玉柱遲遲未決時,決定用簡水綿的帳戶去買台開股票的,還是趙建銘。所以趙建銘不但全程參與,而且一手掌握,趙玉柱才真是被兒子拖累。如今,陳幸妤卻倒果為因,把所有責任賴到公公身上,就算是愛夫情切,這種顛倒是非的作風,也不可原諒。 

  再者,從二次審判過程中,處處可見趙玉柱全力切割,把責任一肩扛起,極盡保護趙建銘之能事。例如,他聲稱是因為相信蔡清文操作股票專業,才購入台開股票,他根本不知道趙建銘參加,也沒有從趙建銘那裡得到內線消息。事實,在三井宴之前,蔡清文並未跟趙玉柱談過買台開股票的事,跟趙玉柱聯繫買進股票,也是趙建銘交待他處理。 

  社論指出,顯而易見,台開案完全是趙建銘把趙玉柱拖下水,“自己做的事,自己不敢承擔”的人不是趙玉柱,而是趙建銘,“該自殺的人”也不是趙玉柱,同樣是趙建銘。陳幸妤罵錯對象,若不是搞不清事實,就是明知真相,卻還要袒護自己的先生,才把公公當成替罪羔羊。 

  老實說,趙玉柱身為陳水扁親家,不知愛惜羽毛,謹守分寸,到處招搖撞騙,藉機歛財,誠然應該譴責,不過趙建銘身兼駙馬和台大醫院的醫生,卻絲毫不知檢點,非但生活極其奢靡,言行更十分囂張,除了公然喬人事,還千方百計搞錢;陳幸妤與他同床共枕,難道一無所知?究竟是她被趙建銘騙了?還是她對趙建銘的所作所為根本就不以為意?無論如何,趙建銘難道不該負責嗎?為什麼陳幸妤不要求他勇於承擔,反而把所有責任都推給趙玉柱,這樣公平嗎?

  總之,我們認為趙玉柱確實該罵,但趙建銘更該罵,而且什麼人都可以罵趙玉柱,唯獨陳幸妤不能罵,因為趙家父子不只是台開案的共同正犯,趙玉柱在這個案子裡,更受到趙建銘“牽拖”,所以姑不論陳幸妤“目無尊長”之過,僅僅推卸責任一項,顯然就有失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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