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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當局“吃相難看” 綠營“進補”無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03 09:00:03  


   中評社香港7月3日電/近些年,說起島內一些綠營政客的“吃相”,人們大都會嗤之以鼻。因為他們不光是樣子糗到家,而且從“吃案”、“吃錢”到“吃人”,就沒有他們不敢吃的。本周,他們更是將此“不良嗜好”發揮到了極致。 

  “吃蕭”:不願“陪我玩兒”就“趕盡殺絕”
  
  《人民日報海外版》今天刊登署名文章說,人們首先看到的是民進黨方面發起的“吃蕭攻勢”。一頂“經濟統派”的大帽子扣在與馬英九聯手沖擊2008的蕭萬長頭上還覺得不解氣,又把20年前的老賬翻出來,喊著鬧著要追究蕭萬長任“行政院長”時與企業利益輸送、貽害島內經濟的“罪責”。一些扁身邊的“御用文人”則發表文章,稱蕭萬長那套不顧民心和 “國家主權”、向大陸進貢的“投降經濟政策”造成了今日島內企業錢進大陸、債留台灣的惡果,他是台灣的罪人、叛徒和破壞者。

  人人都覺得他們這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臉:既然蕭萬長是如此的“罪孽深重”,陳水扁干嘛還要幾次三番地邀請他作為出席APEC的代表、又干嘛要以“經發會副主委”、“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總統經濟顧問小組”召集人等等這些官位不斷向他搖動橄欖枝?

  可他們認為這完全是“師出有名”:誰讓他在綠營苦心積慮要將選戰導入“政治割喉戰”的關鍵時刻還要喊出拼經濟、救經濟的口號?還要搞什麼“財經政策白皮書”?還有推動什麼“兩岸共同市場”?民進黨對於不願“陪自己玩兒”的人從來都是“趕盡殺絕”,連同屬一個陣營的李登輝和黨內“十一寇”都不能幸免,何況蕭萬長?

  吃趙:對綠“不敬”找茬“移送法辦”

  接著登場的是“行政院”。文章說,“新聞局長”痛批NCC本周通過的“中廣”股權轉讓案是圖利媒體人趙少康,聲稱要在一周內將參與審查的NCC委員及趙少康移送法辦。

  一件在外人看來再普通不過的公司轉讓案何至於讓這些官員這般大動肝火?按他們自己的說法是趙少康名下的4家媒體都是空殼公司,根本沒錢收購“中廣”釋出的股權。可這事兒與“新聞局”何干?所以,真正的緣由恐怕還得從別處去找。想來想去不外乎這麼兩點:一是趙少康平日的言論對綠營多有“不敬”,讓“中廣” 這樣有影響力的媒體掌握在此人手裡一定對選情不利。二是作為“獨立機構”的NCC與扁當局原本就不是“一條道上跑的車”,雖說成立的時間不長而且“壽限” 也僅剩半年了,但卻沒少給當局“上眼藥”,此前更是帶領電信警察強制拆除了台中市一家深綠色彩的地下電台。如果讓它繼續存在下去,不定還會弄出讓什麼民進黨“徒增困擾”的事情來呢。

  與此同時,“行政院”發函各“部會”,要求將現任“立委”所有申請補助款及請托事項匯整上報﹔“法務部”、“內政部”舉行“打擊黑金、杜絕賄選”記者會,要將經營或擁有不當黨產的政黨列為查賄重點。

  人們一看便知,這裡面的名堂可大了去了:“立委”使用補助款,哪些行為算是服務選民?哪些行為可認定是“關說”和利益輸送?有沒有一個標准?還有,這份關說“立委”黑名單中哪些人需要公布、哪些人不應該公布以及什麼時間公布?是不是全由“行政院”說了算?他們難道真的以為有了“公權力”就可以無所顧忌地想哪兒吃哪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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