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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謝的“國家”觀念,表裡衝突名實撕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28 09:19:13  


  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謝長廷在美國談到台灣處境;他認為人民應有“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不要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這段話觸及了台灣政局的痛處,但問題的癥結卻正是在民進黨的“國家”觀念始終停留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階段,未能遵照“憲法”公開認同“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倘是指子虛烏有的“台灣共和國”,如何教人民皆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倘是指“中華民國”,則何不乾脆直說“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社論指出,台獨運動的“國家觀念”,歷經了兩個階段的遞嬗轉型。一、台獨早先指“中華民國”為非法政權,必欲推翻之,另建“台灣共和國”;二、至民進黨發表《台灣前途決議文》,則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未來台獨論述的“國家觀念”恐須再經第三階段轉型,成為:“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即是台灣獨立的實現。”這三階段的轉型,不隨個人意志為轉移,而是一必趨必至的遞嬗過程。

  現今的台獨論述,仍停留在第二階段,亦即:“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這樣的論述,作為政治語言,確實較具騰挪游移的空間,但這種說法畢竟不具法律意義;因為,世界上並無一部“台灣憲法”或“台灣共和國憲法”,因此“台灣”從來不是具有“憲法”意義的國號,則自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實沒有憲政意義,反而極易淪為一種“自欺欺人”的政治操作。在台獨詞彙中,“台灣”就是指“台灣國”;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實是在諱言“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如今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卻是建立在“中華民國”的架構之上;倘若台獨否定了“中華民國”,“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論述,亦立即失去憑藉。

  一方面,台獨不遺餘力地否定“中華民國”的合法正當性,而欲以正名制憲等手段去終結“中華民國”;但是,另一方面,所謂“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的台獨論述又根本沒有憑據,既無“台灣共和國之國號”、又無“台灣共和國之憲法”(當然,這正是台獨主張正名制憲的理由)。於是,在台獨操作的“國家觀念”中,台獨基本教義派否認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且又否認其他認同“中華民國”者為“台灣人”;這樣的“國家觀念”,表裡衝突,名實撕裂,也就根本不成其為“國家”了。

  社論認為,台獨的“國家”觀念,一方面摧毀“中華民國”的正當性,另一方面虛構“台灣共和國”的正當性;一方面否定“中華民國”的現實,另一方面偽造“台灣共和國”的幻境。民進黨應知:當前“國家觀念”的癥結,不在未能建立“台灣共和國”(因為那根本是“自欺欺人”),而在你們要毀滅“中華民國”。

  謝長廷說:“台灣已經選舉總統了,當然已經獨立。”這仍是政治語言,而非“憲法”語言。因為,世界上並無一個稱為“台灣”的國家曾選舉過“台灣總統”;只有一個名為“中華民國”的“國家”、依“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產生“中華民國總統”。謝長廷如果當選,他也是“中華民國”的“總統”,而不是“台灣(國)”的“總統”。那麼,照謝長廷的話說:“中華民國已經選舉總統,即應大聲說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社論表示,台獨論述必須承認“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否則連“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亦無所寄託。從台獨本位來看,台獨是主張推翻“中華民國”的革命者;但是從“中華民國”本位來看,台獨卻是背叛“中華民國”的竊國賊。勿再對“中華民國”冷嘲熱諷,亦勿再以“自欺欺人”的正名制憲欲置“中華民國”於死地;唯有建立這樣的“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台灣才不會撕裂,也才能凝聚一致對外的力量。

  不要用虛構的“台灣國”來否定實存的“中華民國”,也不要將政黨標籤化成“本土政權”或“外來(國)政權”,更不要將人民分成“台灣人”與“非台灣人”兩種仇敵;這是謝長廷以“總統”候選人對強化“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可為之努力,既然謝長廷都要選“中華民國”“總統”了,難道還能諱言“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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