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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報:馬英九一審無罪 符合司法正義與民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17 14:21:50  


  中評社香港8月17日電/泰國《世界日報》今天發表“馬英九一審無罪 符合司法正義與民意”的社論,指出海外大部分華人擔心已久,也鬱悶已久的馬英九特別費案件的1審判決,台北地院確定馬英九無罪,消息傳出,海外華人都鬆了一口氣,各地中文媒體更是大幅頭條報導,1審判決結果符合司法正義原則,更符合民心民意。
   
  社論表示,今天的台灣已經不是8年前的台灣,今天的馬英九也不是8年前的宋楚瑜,宋楚瑜栽在“興票案”上,法庭昭示的清白來得太晚,馬英九特別費案則因為綠營要為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貪污案解套而提前被拋出來,但馬英九面對被起訴的嚴峻挑戰,辭去國民黨主席直接宣布參加總統大選,因著對自己清白的信心,因著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在速審速判的過程中,終於贏得1審無罪審判的結果,證明了自己一生信奉的清白,也順利搬開了進軍總統府路上的第1塊大石頭。我們為馬英九高興,但更為台灣司法獨立的前景,為台灣民主深化的正面發展高興。在台灣如何定位面臨著國際社會共同檢驗的時候,台灣的民主定位將是台灣成敗的重大關鍵,而1場高質量的總統選舉將會起到指標性的作用,因此,台北地院的1審判決,不但對所有可能遭遇特別費案件纏身的6000多位公務員帶來了解套的曙光,更給台灣即將到來的1場空前激烈、但應該公正公平的總統大選帶來曙光,當然要高聲叫好,額手稱慶!
  
  其實,海內外的人都清楚,馬英九或許有政治魄力不夠的問題,或許有政策判斷失誤的問題,或者有過分的“不沾鍋”潔癖,但馬英九的清廉應該沒有問題。有人說,如果馬英九是貪污之人,台灣政壇上還有誰會乾淨?台北地院的1審判決,可謂是還了馬英九在特別費案上的清白,判決不但認定了特別費有實質補貼性質,符合30年來的行政慣例,因此馬英九在認知上沒有矛盾和貪瀆的所謂犯意,領取的特別費可以自由處分,自能隨意決定支出,換句話說,判決認定了辯方律師所提的“大水庫”觀念,馬英九的公益性捐贈遠超過實際領得的特別費領據核銷半數的總和5倍以上,這又何來貪污?更精彩的是,判決直指檢察官侯寬仁筆錄有“斷章取義”之處,認定不具證據力,應以法院勘驗筆錄為準,堅持了最高標準的司法原則,可圈可點。雖然綠營有些人對這次判決不服,認為是“政治判決”,但實際上,早在3月上旬南檢不起訴台南市長許添財的特別費案時,已經得出今天1審判決的相同結論,因此,台北地檢署不應該在這個問題上再硬拗,一如馬英九所言,虛耗應該到此為止,讓所有的各級首長,包括綠營的4大天王,不要再被“陷入”特別費案的制度陷阱之中。
  
  社論稱,當然,特別費案件一審審判還了馬英九清白,馬英九並非從此無事。檢察官在最後答辯庭上新增了公務背信罪的專案,如以此上訴,馬英九將面臨2審定讞的危機,因為根據總統選罷法,只要判刑確定,就會喪失資格,因此,馬英九對1審判決的低調,正是其勝者不驕,慎近慮遠性格的體現。
  
  不過,在此我們必須強調,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件與陳水扁夫婦的國務機要費案件截然不同,後者貪瀆證據確鑿,卻百般抵賴拖延,而抗議其貪污腐敗的紅衫軍領袖施明德等人卻遭遇起訴,兩相對照,令人難以接受這樣的司法現實。即使從尊重司法的角度來看,馬英九在特別費的司法庭審期間,11次開庭全數出席,施明德更是表態1審如判有罪即可前去坐牢,但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出庭1次後,再沒有在法庭露面,誰尊重司法,誰藐視司法,將司法當成打擊異己的工具,不是昭然若揭了嗎?
  
  社論指出,馬英九特別費案件1審無罪,並不表明馬英九已經擺脫了司法糾纏的陰影,2審的時候,換了法官,情況又會如何?同樣,台北地院的這次無罪判定,雖然公正公義,大快人心,但也並不表明台灣司法獨立從此陰霾全消,藍天白雲。不過,在正義與邪惡的爭戰過程中,正義的每1次勝利都是重要的累積,也是不可或缺的激勵,因此,我們再1次強調,如聯合報15日社論所述,對首長特別費先定統一見解,再決定檢方是否對馬案上訴以及偵辦包括4大天王在內的相關案件,如此不但可以平息社會爭議,減少無謂糾紛;台灣的司法正義與民主前途,也正繫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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