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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謝蘇不起訴後,檢察官會主動聲請再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9-23 11:38:41  


  中評社香港9月23日電/謝長廷、蘇貞昌前天被“最高檢察署”處分不起訴後,因為結案的是全台位階最高的檢察機關,外界因而質疑全案可能因為沒有向上級單位再議的管道,幾乎已經塵埃落定。“最高檢察署”昨天強調,會向“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並由“總長”指派主任檢察官審查。 

  法官批檢“呼攏人”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最高檢察署”官員昨天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涉嫌法定本刑最輕三年以上之罪,因為嫌疑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後,即使被害人不提再議,承辦檢察官也應依職權向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是“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再議。

  官員強調,謝長廷、蘇貞昌的特別費案不起訴後,檢察官會主動聲請再議,承辦檢察官將案子送交“檢察總長”後,“總長”會指派“最高檢察署”一名主任檢察官審查,如果負責審查的主任檢察官認為應發回續查,“‘總長’也不會進行干預”。

  針對特偵組的說法,一名資深法官表示:“即使指派主任檢察官審查,最後還是要‘總長’作出決定,特偵組在呼攏人(意指唬人)啊?‘檢察總長’都已簽准了不起訴處分,難道會推翻自己之前的見解?這樣對被告毫無保障的做法,只能用荒謬兩字形容。”

  另名法官也質疑:“如果‘檢察總長’審查後,承認自己過去見解有誤,等於檢察機關可以隨意推翻自己的意見,那整個刑事訴訟制度的安定性和確定性都沒有了,這對本來以為沒事的被告來說,完全是毫無保障的荒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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