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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決議:封殺大法官被提名人葉賽鶯等四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9-27 15:22:44  


藍營決議封殺葉賽鶯(左)、劉幸義(左二)、許志雄(左三)、葉俊榮(左四)的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9月27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朱俊曉今天表示,黨團大會中午決議,將封殺大法官被提名人葉賽鶯、葉俊榮、許志雄及劉幸義;下午僅派代表進入議場投票,目的是讓被同意者“低空飛過”,並降低全體黨籍“立委”進場投票監票不易風險。國民黨團書記長郭素春說,黨團至少會派二十名代表進場投票。

  國民黨團中午召開黨團大會,朱俊曉轉述,黨籍“立委”對封殺葉賽鶯、葉俊榮、許志雄及劉幸義等人沒有意見,且國民黨團與親民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黨團也達成共識,“沒有共識,要封殺誰都不會成功”。因此,上述四位被提名人極可能在下午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時被封殺。

  中央社報道,朱俊曉指出,由於八人八票難以監票,若讓全數黨籍“立委”進場投票可能有風險,不如派代表進場投票即可。至於派多少位代表,他說,會讓通過的被提名人低空飛過。

  郭素春受訪時表示,在院會最後開票結果未出爐前,不便對外表示要封殺哪些人;但可以確定的是,黨內已對此達成共識並決議。黨團至少將派出二十人進場代表投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過;同意權行使結果,由“立法院”咨復“總統”。如被提名人未獲同意,“總統”應另提他人咨請“立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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