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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聯電和艦案 曹興誠宣明智一審無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26 20:32:51  


  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台灣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針對聯電和艦案作出宣判,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與宏誠創投總經理鄭敦謙三名被告,獲判無罪。

  聯電和艦案在2005年初爆發後,經過長達兩年多的審理,新竹地院合議庭傍晚判處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宣明智以及以及聯電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宏誠創投總經理鄭敦謙等三人無罪。

  和艦科技成立在2001年11月23日,設立於大陸蘇州工業園區,和艦科技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為前聯電資深員工徐建華,2005年間,司法單位大舉搜索聯電,同時禁止和艦大陸員工出境,準備找出聯電涉嫌向和艦提供資金、技術和人力資源等證據;而和艦方面則以贈股15%,約等於1.1億美元當做是回饋聯電的協助,試圖解套。

  曹興誠在檢方偵辦期間,曾表示聯電當初協助和艦建廠,對方曾口頭承諾對聯電將會有合理補償,甚至不排除在適當時機促成兩家公司合併。不過,檢方最後認為聯電負責人私自將公司199項專利技術逕行移往中國大陸,最後以“非法投資”等理由起訴了曹興誠、宣明智以及鄭敦謙3人,並且對3人分別求刑2年、1年10個月、1年2個月,而“經濟部”也對聯電裁處新台幣500萬元罰款。

  曹興誠等三人一審被判無罪後,新竹地檢署發言人林麗瑩強調,將提上訴,並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具體上訴理由。

  林麗瑩指出,全案法院審理過程中有程序性瑕疵,諸如法院第一次開審理庭時,被告曹興誠缺席,法院竟仍決定繼續審理,已違反公平法院審理原則;另外,對應送鑑定事項,法院也未送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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