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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妻機票、眼鏡、魚飼料 都用特別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31 08:41:59  


   中評社香港10月31日電/臺灣“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特別費案過關,從他的支出明細中可看到,翁岳生妻子的個人機票、家中購買魚飼料、個人眼鏡及不斷電系統與自宅維修,均曾用特別費支用,檢方認為這些均屬因公支用,不涉及貪污而予不起訴,但仍有不少法界人士質疑,“標準是否寬了一點”?

  據自由時報報道,支出明細中,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翁岳生的妻子嘉義到台北機票一千八百九十元;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的魚飼料與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的UPS不斷電系統一萬七千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的自宅庭園修護二萬二千八百二十五元;及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二年買的三副眼鏡一萬六千二百元,其中一副還是YSL名牌要價八千四百元,均是以特別費支出,而檢方均採信翁岳生主張,均屬因公支用說法。

  從支出明細中的禮金支出,可看得出翁岳生與法界人士的交情,禮金最高者為一萬二千元,是台大政治系教授張劍寒之子結婚;其次為前大法官余雪明的女兒結婚,禮金一萬元,第三名為前大法官王澤鑑之子結婚,禮金八千六百元。

  友好交情者為六千六百元,如前大法官林永謀之子結婚;再來即是六千元,如李鴻禧之子結婚。此外,翁岳生似對男女有別,前大法官王澤鑑之子結婚,翁岳生包八千六百元,但其女兒結婚,禮金即縮水為六千六百元,至於一般交情,則是從三千六百元至六千元不等。

  另從消費明細表也可看出翁岳生的飲食偏好,消費次數最多的為木柵的三墩石餐,共十二次,其次是大井日本料理六次,此外,敘香園及布查花園餐廳,也都是翁岳生經常光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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