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九時三十分將在專用第一法庭召開實質審理庭,除傳喚被告馬英九出庭外,高院將傳喚特別費經手承辦人劉碧娥、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長石素梅做證。依合議庭評議,將先傳喚石素梅,接著是劉碧娥,由檢辯進行交互詰問。
中央社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高院合議庭十月十二日首度傳喚馬英九,進行準備程序庭,由於檢辯雙方大多援引一審時陳述或意見,庭訊進行順利。另外檢方在上次庭訊中分別聲請傳喚特別費經手承辦人劉碧娥;律師則聲請傳喚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長石素梅作證。其中,劉碧娥在偵查階段曾接受檢察官侯寬仁訊問;至於石素梅一審時,今年七月二十三日也曾出庭作證。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二月十三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
台北地方法院八月十四日上午作出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同案被告余文被判刑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但由於政府實施減刑,刑期減為一年兩個月。
全案經檢方與余文分別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九月三日以電腦抽籤完成分案,由庭長劉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和陪席法官王敏慧組成合議庭承審;台灣高檢署則由曾俊哲為主辦檢察官,負責蒞庭論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