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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藍執意採行兩階段 張俊雄強硬:依法無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1-28 15:16:18  


  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立委”選舉將屆,“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地方選舉委員會針對領投票程序卻尚未獲得共識,為此,“行政院長”張俊雄今日上午發表4項聲明,強調地方選舉委員會無權違反“上級長官”“中選會”,也無權規定“二階段領投票”及投開票程序,因此,地方選舉委員會的規定“依法無效”。 

  據東森新聞網報道,“立委”選舉將近,泛藍執政縣市仍執意採行“二階段領投票”,“行政院長”張俊雄、“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行政院發言人”、“新聞局長謝志偉”、“中央選舉委員會主委”張政雄、“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內政部長”李逸洋、“警政署長”侯友宜等今天上午大陣仗在“新聞局”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政院”立場。 

  張俊雄強調,他是以“國家最高首長”“行政院長”的身分,用非常嚴正、嚴肅的態度,針對因泛藍縣市不願採行“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一階段投票”產生的爭議,對外發表4項聲明,希望外界不要將此視為“選舉活動”。 

  張俊雄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條、第11條以及“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4條規定,“立法委員”選舉與全島性公民投票投票所投開票進行程序規劃,如投票所設置、管理“完全屬於”主管機關“中選會”的職權,並且要由“中選會”指揮監督地方選舉委員會辦理。 

  張俊雄強調,“中選會”規劃本次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公民投票採行“分桌領票”、“一階段投票”,此投票所投開票程序不僅是法律所賦予主管機關的權限,具有“合法性”,也可保障選民秘密投票原則。 

  此外,地方選舉委員會無違反“上級長官”“中選會”規定的權利,沒有權限規定“二階段領投票”及投開票程序,因此,地方選舉委員會的規定“依法無效”。 

  張俊雄指出,分桌領票、一階段投票是“中選會”“合法、正當”的決定,選舉人依據此程序行使投票權、選舉權、公民投票權,將受到法律充分保障。 

  張俊雄並表示,媒體沸沸揚揚的“戒嚴”爭議,陳水扁已嚴正聲明“任內絕不會宣佈戒嚴”,他則以“國家最高首長”對陳水扁的說法表達“充分支持”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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