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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日報:頒發國家勳章 重建共同價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19 08:35:36  


  中評社香港12月19日電/國家人事部長尹蔚民十五日在全國人事廳局長會議上表示,中國將抓緊研究建立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奬勵制度框架,啟動行政奬勵法、國家勳章法的研究論證工作。澳門的澳門日報今日發表社論指出,這是一件大好事,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太需要此類國家行為重樹社會的共同價值觀。 

  國家榮譽和國家勳章是國家給予為國家、為社會作出傑出貢獻的公民的最高褒奬。獲得者不僅受到社會廣泛尊重,更可名垂青史,流芳萬世。 

  建立國家榮譽制度和頒發國家勳章,已成為一種國際慣例。比如美國有總統勳章,俄羅斯有祖國功勳勳章,英國有爵士頭銜,法國有騎士勳章……這些勳章頭銜代表着該國的最高榮譽。 

  社論指出,中國早有建立國家榮譽制度的表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十六款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第八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 

  社論說,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中國政府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曾授予不少國家榮譽和國家勳章,如在建國初期曾授予朱德等十人元帥軍銜;近年向“兩星一彈”科研功臣頒發榮譽勳章;每年向一批模範的勞動者授予“全國勞動模範”稱號等。但至今我國的國家榮譽制度尚未形成長效和完善的奬勵體系,許多為國家曾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士未能獲得應有的嘉奬。 

  另外,行業奬(章)的氾濫,以及這些奬項在評選、授予程式中存在的先天缺陷,嚴重損害行業奬(章)的公信力。 

  社論認為,完善國家榮譽制度,制訂勳章法,有利於規範奬勵程式和奬勵等級,有利於激勵廣大公民為國家建設、為社會發展貢獻聰明才智。 

  在當今市場化大潮洶湧的社會,建立國家榮譽制度和頒發國家勳章更顯迫切。市場奬勵人們的方式主要是金錢。金錢不僅能滿足人們的物慾,還會成為人們的“奬狀”,為其擁有者帶來榮耀,億萬富豪是何等風光!這種狀況容易產生偏差,人們為了得到金錢而不擇手段,“笑貧不笑娼”、“一切向錢看”成為普遍流行的社會風氣。 

  這種狀況發展下去,我們便買不到安全的食物,官員貪腐盛行,爾虞我詐比比皆是。 

  社論認為,設立國家榮譽制度,其意義在於建立一套不被市場經濟左右的價值體系,重樹中國人的共同價值觀。一個人不必腰纏萬貫,但只要他高尚、正直、勇敢,只要他為國家作出了特殊貢獻,就可獲得國家授予的榮譽勳章。這枚勳章會使他比那些僅僅是有錢而對社會無所貢獻的人,更能受到公衆的尊敬。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作十七大報告時曾提出:“設立國家榮譽制度,表彰有傑出貢獻的文化工作者”。這顯示中央對文化工作者的重視,希望通過給予國家榮譽褒奬他們的貢獻。 

  但如果將國家榮譽和國家勳章僅僅頒給文化工作者,則顯得有些狹隘。 

  社論建議,國家榮譽的授予應當涵蓋全體公民,不分男女老幼、不分年齡、職業,無論是工人、農民、幹部、個體經營者,還是學生、退休人員、文化工作者,只要對中國經濟、社會、政治、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有突出貢獻的中國人(包括港、澳、台同胞)乃至外國人都可以獲得中國勳章。只有這樣,國家榮譽才會成為全體公民共同追求的目標,才會達至建立新的共同價值體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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