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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二審宣判 馬英九無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8 10:05:53  


全案一審判馬無罪,二審依然判決馬英九無罪。圖為馬英九今早外出跑步、接受訪問情形。(中評社圖片)
  中評社台北12月28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特別費案,高等法院訂今天上午10時進行二審宣判,全案一審判馬無罪,二審判決馬英九依然無罪,聚集在法院外的馬英九支持者,響起熱烈掌聲。

  如果沒有其他特別意外,馬英九2008的參選資格將不會受到影響。

  二審法官認為,特別費是實質補貼,而且馬英九是按照慣例來支領,沒有主觀犯意,因此判其無罪,駁回檢方的上訴!

  國民黨立委得知宣判消息,肯定司法還給馬英九清白;場外藍營群衆則歡呼。因為預料馬案會判無罪,今天台股大漲,波動百余點。

  本案判決前夕,檢察高層動作不斷。“檢察總長”陳聰明昨日下午召集“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等召開“馬英九案專案會議”,研擬有罪、無罪、不同刑度等各種判決結果因應作法,與會人士指出,如果判決無罪或輕刑度,且理由無法說服檢方,將會上訴三審。

  馬英九已經排定上午11時左右,在競選總部正式對外作出回應,競選總部一早也擠滿媒體。

  馬英九所涉的二項罪名,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背信罪部分不得再上訴第三審;貪污罪的部分則可上訴到第三審。根據台灣現行的《選舉罷免法》規定,“受10年以上徒刑,尚未確定者;或是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於緩刑期間者;以及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依照現行法律,特別費案如果貪污罪二審判決超過10年,或法官追加背信罪名,便將失去2008年參選“總統”資格。

  馬英九的支持者今天一早前往現場聲援馬英九,他們聚集在法院外為馬英九加油打氣。

  馬英九沒有出庭聽判,而是委託律師代他出席,馬英九將在11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

  身穿黃色T-恤的馬英九今早照常跑步,神情輕鬆,以平常心對待。 

  馬英九的太太周美青則低調不回應媒體的有關詢問。 

  馬英九今早6時40分在家門口前開始慢跑,對於二審宣判的詢問,馬英九說,在家門口只做運動,不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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