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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曉王昱婷只輸不到千分之三 可聲請驗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1-12 20:10:41  


  中評社台北1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委”選舉結果大致底定,國民黨在區域“立委”選舉大贏,部分選區候選人得票相近,包括台北縣國民黨朱俊曉輸民進黨余天、台南市國民黨王昱婷輸民進黨陳亭妃,因得票差距在千分之三以內,符合“行政驗票”規定,朱、王兩人可能會向法院聲請“行政驗票”。

  這次“立委”選舉因席次減半,選情激烈,初步開票結果,國民黨雖獲得大勝,但也有少數幾個原先被看好會當選的候選人,以微差距而告落敗。

  雖然“中選會”的計票尚未完全結束,也還沒有公告當選人名單,但台北三選區(三重市)國民黨候選人朱俊曉初步計票結果,以1千多票小輸民進黨的余天;台南市一選區(安南區、北區、中西區)國民黨候選人王昱婷也以1千票小輸民進黨的陳亭妃,因此兩人都可能依法聲請“行政驗票”

  依據新修正的公職人員選罷法,次高票候選人和當選人的票數差距在千分之三以內,次高票候選人可以向法院聲請重新計票;只要繳交每票3元的保證金,法院就會裁定重新計票,並且在20天內重新認定票數。這次“立委”選舉,正好首度適用新法規定。

  法院受理“行政驗票”聲請後,會審酌聲請人是否符合選罷法第69條規定的要件,以及有沒有繳交足夠的保證金,如果符合,就會進行查封程序,進行重新計票,不符規定即告駁回。

  依據“行政驗票”程序,首先法院會先查封選舉人名冊、選票、投開票所報告表,接著再由書記官做成重新計票查封筆錄和查封物品清單,計算無效票和依照候選人順序計算其等有效票,整個重新計票程序要在20天內完成。

  如果重新計票後改變選舉結果,法院就會通知選委會重新審定選舉結果,如果仍然有爭議,候選人還是可以提起選舉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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