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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同樣的荒謬劇又要再上演一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3-30 08:32:31  


  中評社香港3月30日電/民主過程有痛苦、有喜樂,痛苦與喜樂相伴之間,總還會出現意想不到的荒謬。大選前扁政府鬧出的拆牌、正名風波,就是不折不扣的民主荒謬劇,它號稱民主,卻硬生生用最不民主、甚至粗暴的方式,企圖用一塊牌匾抹去社會共同的記憶,即使這記憶對社會不同族群的人而言,代表的是不同的意義。

  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登社論說,大選過後,同樣的荒謬劇可能又要再上演一次,對新政府而言,面對林林總總未完成法定程序的正名事件,如何導正,得記取前人的教訓,從降低社會對立、節約社會成本的角度思考。權力者一句話就回歸原點,絕對不是好的模式,更不會是尋求選後撫平社會傷痕的做法。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說得沒有錯,大選前莫名其妙被正名掉的中華郵政公司、和中正紀念堂都是有法律規範的,他們的名稱清清楚楚規定在組織條例中,改名絕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卻絕對不能在法律程序未完備前率爾執行。事實上,到現在,中華郵政公司的組織條例沒修,連送達“立法院”的預算都還是中華郵政的預算,單從預算法的角度,“立法院”即使通過了中華郵政的預算,台灣郵政都不能使用,這不是荒唐嗎? 

  社論指出,中正紀念堂的情況類似,也有一個清清楚楚的設置與管理條例,就叫“中正紀念堂”,扁政府為了避免蹈中華郵政改名台灣郵政之覆轍,一不做二不休,竟就重訂一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一夕讓中正紀念堂降級改敘,扁政府多得是法律人,自以為用的是高招,卻完全忽略了法律程序的重要,第一,沒有行政命令取代法律的道理;第二,即使要取代還得先廢止前法。強硬推動的結果,造成前法與後令並存的荒謬景象。

  社論說,回溯這些過程,真叫人百感交集,中正紀念堂被降級改敘,是主管官署“教育部”主事者以特定意識形態施政,教育的實質問題不管,卻一腦袋熱中於教科書去中、正名,無聊到難以想像。至於中華郵政為什麼竟會不依法而屈從於權力者一己之念?除了拍權力者的馬屁,鑽營己身之權位,實在很難解釋;類如中華郵政者,包括中華電信、中油等等,不是就挺住了嗎?從法的層面檢討,坦白講,執事之政務官、事務官,都可能遭“監察院”糾彈的,但從社會和諧的角度,我們實在不希望正名起風波之後,再正名還要再掀波瀾,讓社會永無止境地陷入無聊的爭議之中,不得脫身。 

  尷尬的是,法律程序未完備,該如何善後?就法論法,只有二條途徑:第一,依法行政,凡未依法行政者,二話不說,全部導正;第二,還是依法行政,但請“立法院”將未完成法律程序走完,該修法則修、該廢法則廢,就讓社會從正名拆牌的爭議中走出來,一切向前看!不論選擇哪一條途徑,都不該是“總統”以“國家元首”之尊下指導棋,由他來認定該維持現狀、或回復舊觀。 

  “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是台灣民主開放廿年,藍綠對抗八年之後,很不容易取得的唯一共識,換言之,中華也好、台灣也好,這二個名字已經畫上等號,運動場域裡當全民激動地為中華隊加油的同時,就是為台灣加油,到底該用台灣還是該用中華,就台灣社會而言,毫無衝突,也沒有人真的這麼介意或在乎非用中華不可,或非用台灣不可,因為中華和台灣,都是我們。

  中華郵政的預算迄遭凍結,根據中華郵政工會的說法,其實改名以來,真正換掉招牌者不過卅幾處,甚至很多內部文件或民眾的契約存摺等等,都還是用貼紙虛應故事一番,如果全面性更名可能需要的經費更為龐大;未來新政府得全面了解,這個說法是否屬實,以政府財政面臨如此鉅額債務壓力的情況下,涓滴都得計較,大可不必再浪費公帑在無益之事上。至於中正紀念堂或台灣民主紀念館牽涉較小,不過就是二塊牌子,需不需要大費周章再拆一次,再掛一次?就值得斟酌。 

  社論表示,選舉已經結束,所有的社會紛爭、情緒抗衡都該告一段落,扁政府做錯的事,不會因為放下政治恩怨而變成對的,但扁政府也因此付出了代價,政權再次易手;新政府要積極邁出步伐向前看,大可不必與老世代的政治幽靈糾纏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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