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中時:新政府廉政規範過細 恐難收實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15 10:27:51  


  中評社香港5月15日電/馬英九新政府為了厲行廉政,責由“法務部”政風司研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具體明訂公務員對餽贈、宴飲、應酬的規範,立意確實良善,但要規範行得通,一得政風人員落實監督;二要政務官以身作則;否則公務員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還是白搭。 

  中國時報特稿指出,“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公務員的權責、義務,其實已有十分明確的規範,但為何還是有那麼多的公務人員陽奉陰違?為何有那麼多的公務員遭起訴、求刑?都是因為在分際上沒有拿捏好。“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正是補“公務員服務法”的不足,也就是在細節上予以明訂,讓公務人員有所遵循。 

  但是,像草案規定“對於不涉及利害關係的正常社交禮俗,餽贈之標準以不超過新台幣三千元為限”,會不會落入選罷法之覆轍,最後不是淪為宣示性法律,就是讓候選人背負連串訟累,值得觀察。 

  事實上,送禮餽贈只是一種“風氣”,甚至被視為中國人傳統的“禮俗”,逢年過節,不要說公務員,包括政務官過去也不乏在車廂內裝滿禮品,從“總統府”一路送到“立法院”,如果多數公務員都遵循這套遊戲規則,其餘的公務員也可以歉然地表示“因為法令如此規定,所以請見諒”,嚴刑峻法確可達“移風易俗”目的。但若類如朋友邀宴,一進餐廳上菜之後才發現珍饈滿席價值不菲,公務員是翻頭就走?還是只挑蔬菜入口?又或是當席又偶遇其他友人代為買單,公務員是該還人錢財?還是當面制止再忍痛掏腰包代付? 

  再者,像公務員遇請託關說要在三天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很明顯這只是在規範一般的公務人員,對於高層的請託關說,根本就在規範外,所以實施起來極易流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以現行的單一選舉制度,“中央”民代無法避免為民服務而向有關單位關說,而且甚多是由助理代行,本身無法過濾,以新修的請託關說規定,屆時這些紀錄可能變成政府官員要脅或反制民代的利器,透明化是一個免除民代壓力的方式,但會不會因而引爆“行政、立法兩院”衝突,造成另一種困擾,也值得注意。 


    相關專題: 台灣政黨博弈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