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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兩岸簽協議,應由“立法院”監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16 15:28:08  


王金平拿兩岸協議處理條例草案供江丙坤參考。(中評社 鄒麗泳攝)
  中評社台北6月16日電(記者 鄒麗泳)兩岸兩會本月13日在北京簽署週末包機紀要及觀光客來台協議,王金平今天說,兩岸簽訂協議的“國會”監督機制不足,為避免落實產生爭議或對台灣人民造成傷害,應盡速訂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中午拜會王金平,王金平做上述表示。

  王金平說,兩岸事務需要“立法院”“高度參與”,他將依規定成立“立法院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未來如果行政部門認為有需要“立法院”協助的地方,“立法院”會從旁協助兩岸交流事項。

  兩會這次簽署“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協議”及“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王金平說“週末包機”送“立院”備查即可,但沒有對“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協議”是否須要送“立院”同意加以說明。

  媒體詢問“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至今未立法完成,能否趕在7月18日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前完成立法?王金平並未回應,只說儘快就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進行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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