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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集團暗殺異己維繫專制 10藏人先後被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13 10:13:39  


達賴集團
  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電/上月,達賴集團在印度專門開了一個討論未來前途的“特別大會”。此次會議主要針對十四世達賴喇嘛近來煞有介事地宣稱他已經“半退休”,將來還要“徹底退休”,把權力交給“由人民選舉產生的政府”的表態而召開。為期6天的會議作出的決議是“全體藏人一致尊重和支持達賴喇嘛在任何時候作出的任何決定”,“特別大會強烈呼籲達賴喇嘛不要退休或半退休,要繼續領導西藏人民”……隨後,達賴一改幾天前的口風,堂而皇之地宣布“我不會退休”,將在“有生之年”為藏人工作。 
 
  京華時報報道,達賴的系列表演,加之達賴集團採用暗殺等手段迫害異己等行為,都突出體現了達賴集團政教合一的專制本質。

  炮製專制統治

  45年鋪平專制“法理道路”

  上月召開的“特別大會”作出“五項決定”,第一條便是要求達賴繼續擔當“西藏政教事業的領袖”;第二條還“特別強調”“全體藏人”一致表示尊重和支持達賴喇嘛在任何時候作出的任何決定。

  達賴集團叛逃以來,為討好西方,也學得些許“三權分立”的詞藻,但這些詞藻的下面卻仍然是從舊西藏延續下來的達賴喇嘛至高無上的政教合一專制統治。

  1963年,達賴集團拋出所謂《西藏未來政體及憲法要旨》,明確規定“西藏政府的主要職權由達賴喇嘛負責”。

  1991年又制定《西藏流亡藏人憲章》,其第三條規定,基於“西藏特殊的政教合一之良好傳統”,未來西藏政治是一個“政教合一、民主聯合的民衆國家”。

  第十九條規定,政府最高權力屬於達賴喇嘛所有,達賴喇嘛可以直接或通過所屬機構行使權力和傳達命令,並擁有國家元首名義的特別權力。第三十條規定,政府一切管理工作均以達賴喇嘛的名義進行。

  此外,依據第九十七條和一百零一條的規定,達賴喇嘛還分別具有直接任命選舉事務署主管和審計署主管的權力。如此詳盡、系統的規定,為達賴獨攬大權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哪裡還有半點“民主”的影子。

  為證明達賴獨裁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最美妙的”,以欺騙海外藏人聽達賴的話,1993年,“西藏流亡政府”炮製出所謂《以事實證明西藏的真相》的文件,為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塗脂抹粉,稱“過去的西藏社會絕不是中國所說的那樣極端殘酷與黑暗”,“社會制度的寬鬆可以與當時亞洲大部分地區相媲美”。

  2000年11月26日,達賴在達蘭薩拉舉行的“西藏政教合一”研討會上聲稱:“政教合一含義廣泛,如能照此實施,未來的西藏就會成為一個幸福的社會。”達賴在這個講話中還故意無視常識、混淆概念,拋出“西方如美國也是事實上的政教合一”理論,不惜把美國也拉下水。

  今年11月,達賴集團在內部矛盾加劇的情況下召開“西藏前途特別大會”,再度為達賴維繫專制統治“鋪平法理道路”。會議的“五項決定”的第一條要求達賴繼續擔當“西藏政教事業的領袖”;第二條又“特別強調”:“全體藏人”一致表示尊重和支持達賴喇嘛在任何時候作出的任何決定。上述種種“規定”或“決定”確保了達賴繼續大權獨攬的“合法性”。

  家族統治集團

  兄弟姐妹7人個個發達

  達賴家族長期把持達賴集團核心權力。達賴大哥當才活佛曾擔任“駐紐約辦事處”、“駐日本辦事處”主任,全家在美定居。二哥嘉樂頓珠在印度新德裡、中國香港等地均有私宅……

  達賴集團無法脫掉其代表舊西藏封建農奴主殘餘勢力的本色,舊貴族、大家族,尤其是達賴家族長期把持達賴集團核心權力。達賴自己是“最高政教領袖”,掌握最高權力。“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兄弟姐妹7個,個個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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