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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釋放陳水扁 邱毅檢舉法官瀆職 (組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15 15:10:33  


邱毅今天到“監察院”,舉發當庭釋放陳水扁的審判長周占春瀆職。(中評社 康子仁攝)
邱毅到“監察院”舉發周占春瀆職,由“監委”楊美鈴(左)受理。(中評社 康子仁攝)
邱毅強調,法官認為陳水扁無逃亡之虞,根本就說不通。(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5日電 (記者 康子仁) 國民黨“立委”邱毅不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當庭釋放陳水扁,上午到“監察院”舉發審判長周占春瀆職。邱毅強調,法官認為陳水扁無逃亡之虞,根本就說不通,法官的做法,也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和比例原則,要求“監察院”展開調查。

  “監察院”方面,由值日“監委”楊美鈴受理。邱毅表示,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在13日凌晨1點15分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主要理由為陳水扁是卸任“總統”,無逃亡之虞,他不以為然。他舉例,過去曾經擔任過秘魯總統的藤森和菲律賓總統的馬可仕,都曾經逃亡過,卸任“總統”更有逃亡的能力,所以法官認為陳水扁是卸任所以沒有逃亡之虞,根本是說不通。

  邱毅指出,扁家弊案所有貪污案的被告,馬永成以新台幣50萬交保、林德訓交保金20萬、吳景茂200萬,連同樣是周占春裁定的余政憲,都要100萬交保,為何陳水扁無保釋放,也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和比例原則。

  邱毅認為,雖然陳水扁身邊有許多“國安”隨扈,但是只要扁不讓隨扈陪伴,隨扈就不會跟,例如扁去看塔羅牌算命師的時候,就刻意把隨扈支開,所以卸任“總統”更有逃亡的能力,因此,他要檢舉周占春法官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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