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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胡錦濤“六點講話”的新意在哪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02 09:47:59  


李家泉:《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了,這是中國大陸對台政策的一個重大轉折點。
  中評社北京1月2日電(作者 李家泉)胡錦濤“六點講話”的新意在哪裡?——答台港部分記者問

  2009年新年前夕,即2008年12月31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出席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了做了重要講話。台港媒體有些比較熟悉的朋友很快就給我打來電話,向我咨詢有關問題,而我早就不在職了,很難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而在他們打電話時,我連這個文件還未顧得上看,不得不匆忙地上網看了一遍。他們主要要我回答,胡錦濤總書記這個講話的新意在哪裡,當然也問了其他一些問題。現綜合簡述如下:

  (一)胡錦濤總書記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發表這個談話?談話有什麼新特點?

  我說,《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了,這是中國大陸對台政策的一個重大轉折點,正像胡總書記所說的,它“鄭重宣誓了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兩岸關系發展由此揭開了新的歷史篇章”,“標志著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理論和實踐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而衆所周知,30年來的兩岸關系,經歷了風風雨雨,道路坎坷,所幸自今年春天以來,台灣政黨輪替,兩岸關系出現了重大轉機,發展勢頭喜人,這是人們所共見的。問題是,下一步怎麼辦?這自然也是大家共同關心的。胡錦濤總書記在這個時候發表這樣重要講話,我看還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

  這個講話有什麼特點呢?我看有三句話可以概括。對過去,胡對30年來我們對台灣所采取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的正確性完全肯定;對現在,胡對“一個中國”格局不斷鞏固和發展所出現的新形勢充滿樂觀;對將來,胡對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和兩岸關系發展趨勢所可能呈現的光明前景充滿信心。

  (二)胡錦濤總書記這一次的“六點講話”的新意在哪裡?最重要的啓示是什麼?

  我認為,胡總書記講的第一點,在談到要確保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時,特別提到“兩岸終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我認為,這是針對性很強,且富有新意的重要概括。

  第二點,在談到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時,胡總書記提出:“兩岸可以維持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這是他第一次提出的具有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意義的非常重要談話。

  第三點,在談到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時,胡總書記特別指出:“台灣同胞愛鄉愛土的台灣意識不等於台獨意識。”這是把兩者嚴格區別開來,也是把正常的合乎情理的一般具有台灣意識的台灣同胞與利用這種意識進行分裂祖國活動的“台獨”分子嚴格區別開來,其重要意義明顯可見。

  第四點,在談到加強人員往來和擴大交流時,胡總書記不僅表示希望“那些曾經主張過、從事過、追隨過台獨的人”回到正確方向上來,而且特別指名“希望民進黨認清形勢停止台獨分裂活動”,“只要民進黨改變台獨分裂立場,我們願意作出正面回應”。這是過去沒有講過的,是積極的,也是充滿包容、深情和善意的。

  第五點,在談到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時,他非常鄭重地表示:兩岸應“避免不必要的內訌,有利於增進中華民族整體利益”。他并表示,“對於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的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我覺得,這是對台灣當局領導人前不久談話的一個回應。

  第六點,這是非常重要的,在談到“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時,胡總書記強調:“海峽兩岸中國人有責任共同終極兩岸敵對的歷史,極力避免再出現骨肉同胞兵戎相見”。并特別指出:“兩岸可以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就政治關系開展務實探討”。同時提出,“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等問題。所有這些,都是頗具新意的,也是下一步迫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三)香港一家媒體提出,胡總書記講話時,台灣有關方面有些很有身份的人已經很快地作出不同反映,不知對此應該如何看待?(以下是提問者舉例)

  舉例一:有人說,胡錦濤一再強調“一個中國”原則,而對此我們這邊還有不同意見,是不是胡本人“還沒有做好這方面的功課”?

  我答:不是胡沒有做好這方面功課,而是提這個問題的人沒有做好這方面功課。因為台灣方面已恢複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并且已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恢複了台灣“海基會”和大陸“海協會”的功能。“九二共識”的本質就是“一個中國”原則,至於是什麼樣的“一個中國”,那是涉及到它的具體“內涵”,雖有不同表述,但不涉及“一個中國”原則本身。

  舉例二:民進黨現任高層領導人說,胡的講話要我們停止“台獨”活動,然而這正是屬於我們台灣的民主自由。

  我答:主張“台獨”,這是你們民進黨的言論自由,但是我們也有反對“台獨”言論的自由,台灣人民也都有這樣的反對自由。設若有人一旦把“台獨”言論發展到行動,那就不是言論自由了,有國家大法管著呢。

  舉例三:台“陸委會”有人說,胡的“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等,現在就談還不是時候,不成熟,提得太早了。

  我答:胡總書記講的是主張就此進行“務實探討”,這當然要有一個過程,他并沒有說明天就要建立。而且這種“務實探討”,尋找辦法,目的還是為了“有利於穩定台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這對台灣更需要。(2008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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