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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遏止醉駕歪風 重罰方能見效
http://www.CRNTT.com   2009-01-24 09:24:44


  中評社香港1月24日電/香港《文匯報》今天發表題為“遏止醉駕歪風 重罰方能見效”的社評表示,臨近歲晚,香港不幸發生涉醉酒駕車釀成6死1傷的恐怖大車禍。肇事貨車司機在酒精超標近4倍的情況下,竟然駕駛大型密斗貨車橫衝直撞,最終奪去6條寶貴人命。由於本港對醉駕刑罰不重,執法不嚴,一直未能產生有效的阻嚇力,醉駕意外屢禁不絕。司機醉駕釀成大慘劇,既反映本港不少司機對醉駕法規的藐視,也說明了本港的法律及處罰已對醉駕造成縱容,令醉駕成為本港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當局應汲取血的教訓,參考各國近年收緊醉駕刑罰的經驗,加強罰則,從嚴執法;同時,在社會上大力倡導酒後不駕車風氣,動員全社會力量,遏止歪風蔓延,確保市民的生命安全。 

  社評說,死者家屬在急景殘年下,痛失至親,情何以堪。當中不少死者更是家中的經濟支柱,突逢巨變,一家生計即時陷入困境。當局應盡力提供支援,協助死者家屬料理後事。同時,家屬在新春佳節前夕痛失親人,悲痛難為外人道,容易出現種種負面情緒甚或傷害自身的行為,社署應派出社工密切聯繫死者家屬,及時提供心理輔導,防止再有不幸事件發生。 

  數據顯示,每4宗醉駕意外便有一宗有人死亡或嚴重受傷,說明醉駕的危害性之大。然而,本港對醉駕刑罰一直過輕,這主要因為條例在制定時,參考了英國從寬的處理尺度。然而,隨著近年醉駕意外不斷加劇,英國亦將初犯者的停牌期增至10年,如果醉駕肇事更會終身停牌。美國、新西蘭、日本、巴西等都大幅收緊法例,比較而言,本港力度明顯不足,令到交通安全潛藏巨大威脅。儘管本港去年加重了對醉駕的刑罰,但首次被定罪司機停牌亦不過3個月,最高罰款亦只是25,000元及監禁3年,至於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最高監禁年期亦只是10年。也就是說,今次造成6人喪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即使按照最高處罰判刑,也不過是入獄10年,與事故的嚴重後果明顯不相稱。因此,當局有必要進一步檢討法律,加重刑罰,以增加對醉駕的阻嚇力。 

  社評指出,法官以往在判處醉駕案件時,往往中間落墨,從輕發落,進一步令法例的阻嚇性大打折扣。因此,打擊醉駕,法官也要改變判案思維,加重處罰。同時,當局亦要加強執法力度,尤其是平日的執法力度更須加強,以免司機滋生僥倖心理。參考各國成功打擊醉駕的經驗,主要是在社會上打擊醉駕歪風。在日本,酒後駕車,不僅駕駛員會被處罰,車上的乘客也會被罰,以此促使民眾主動向司機施壓,防止醉駕。在美國,醉駕者除法律上的刑罰外,更須上課、觀看交通事故片,甚至參觀停屍房。許多地方都鼓勵市民舉報醉駕,部分更要求商戶不要向醉駕者售賣酒精。這些都顯示打擊醉駕是一場社會運動,需要各方配合,當局應有全面的打擊醉駕措施,樹立安全駕駛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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