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當年人頭買樓 呂和霖返台作證 與珍對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12 15:41:34  


  中評社台北3月12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上午策動“落跑證人”前高興昌監察人呂和霖返台作證,追查扁家豪宅洗錢案情。呂和霖證稱,她接受扁嫂吳淑珍委託,代購寶徠花園廣場2戶宅邸,特偵組獲得扁家以人頭購屋、洗錢的關鍵證述後,將偵緝購屋款來源有無違法。

  呂和霖2006年預購寶徠兩戶,總額1億4000萬,付出6000萬頭期款後,尾款8000萬向銀行申辦20年長期貸款,每月需付房貸43萬元,但呂和霖證稱,她協助吳淑珍購屋後,即沒有再過問房貸事宜,作證後被飭回。

  據聯合晚報報道,檢察官偵查發現,扁家每月向“總統府”會計處申領50萬元“總統”卸職禮遇金,迄今9個月,款項疑用來支付寶徠的房屋貸款,認為扁家的理財行為,至少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或貪汙詐領公款罪,有必要追究。

  事實上,呂和霖與“帝王證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並列扁案的“落跑證人”,黃芳彥因延誤出庭,由證人改列偵字案被告,最快下週被發布通緝,至於呂和霖是否因為看見黃芳彥的命運而轉念,願意回台配合特偵組說明案情,特偵組中午未表示意見。

  特偵組上月27日傳訊呂和霖、高興昌負責人呂泰榮、漢來飯店負責人侯西峰作證,並約談寶徠的建商吉美建設董事長蔡竹雄,目的即在了解扁家購屋款是否得自向企業、金控業藉勢藉端勒索,但呂早在去年8月首次接到證人傳票即火速滯美不歸,致案情膠著。

  特偵組上月13日第四度就訊吳淑珍時,吳淑珍坦承因避免招搖,對外表示“厝是租的”,但她和檢察官強辯“請人買屋,干有違法?”,特偵組日前透過呂和霖的兄弟放話,策動呂和霖回台作證,呂上午低調步入特偵組,要求對她的身分保密。 


    相關專題: 陳水扁巨貪現形 民進黨陪葬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