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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裝傻脫罪 法庭全記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17 16:31:19  


  中評社台北3月17日電/扁家弊案今天下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法官傳訊扁妻吳淑珍與前“總統府”核心帳房陳鎮慧大對質,吳淑珍故意避重就輕,且裝傻、裝病,以下是TVBS的法庭記錄。

  法:今天傳兩位被告,兩人互為證人,詰問順序辯護人有沒有意見?

  律師林志忠:先請吳淑珍當證人。

  律師林達傑:沒有意見,但我們以為是吳淑珍先詰問。

  法:吳淑珍先為被告陳鎮慧的證人,之後再由陳鎮慧當吳淑珍的證人,兩人有無意見?
  (律師皆搖頭)

  法:吳女士,我先以證人的身分詰問你,你與陳鎮慧女士有無親戚關係?

  珍:沒有。

  法:請證人唸證人詰文並簽名。
  (吳淑珍聲音沙啞很小聲)

  法:法庭上必須據實陳述否則會涉偽證罪,而你也是共同被告,如果回答會有被判有罪的危險,你可以拒絕證言。
  (吳淑珍點頭)

  律師林達傑:馬永成、林德訓你認識嗎?

  珍:認識啊。

  律師林達傑:他們兩人擔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期間,你有無下指令,或監督的權力?
  (珍搖頭):我不是公務員。

  律:陳鎮慧有沒有跟你表示過,對馬永成或林德訓有不滿或抱怨?

  珍:沒有。

  檢察官林達:異議!這個問題不明確,沒有時間範圍。

  ※1440

  ◎【珍:帳務都是陳鎮慧幫忙】

  律:就2000年到2007年,陳鎮慧是否向你抱怨過馬永成、林德訓?

  珍:沒有。

  律:就你自己的財產,有沒有記帳的習慣?

  珍:沒有,都是陳鎮慧在幫忙。

  ◎【是否知機密費 珍:案發才知有分】

  律:就你自己的瞭解,“國務機要費”裡面的機密費是屬於誰的錢?

  珍:案發之前,根本不知道有分機密費和非機密費,我只知道“總統”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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