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國民黨駁蘇貞昌:蘇貞昌大,比地制法還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12 21:00:27  


  中評社台北5月12日電/外傳北縣可能升格延選,受到蘇貞昌批評。國民黨發言人李建榮今天說,地方制度法對縣市升格後的選舉日期、生效日期規定很清楚,“難道蘇貞昌大,比地制法還大嗎?”

  中央社報道,國民黨下午召開記者會,李建榮指出,地方制度法今年4月3日三讀之後,“總統”已在4月15日公布,到今天還不到1個月,他非常訝異民進黨“立院黨團”竟然就打算修改地制法第87之1條。

  李建榮說,他要特別提醒蘇貞昌,希望蘇貞昌能詳讀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1的每一個文字;在“立法院”完成立法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政黨表示不同意見,民進黨也沒有保留意見,甚至沒有提出復議。

  他說,條文當中,把關於如果將來升格之後,包括選舉日期、正式生效日期,都規定的一清二楚,依照條文解釋精神,公布生效日期、改選的日期,就是明年的12月25日,法規訂的非常清楚,不解為什麼蘇貞昌還會有這麼多不同的主張,“難道蘇貞昌大,要比台北縣還大嗎?蘇貞昌大還要比地制法還大嗎?”

  國民黨出示蘇貞昌在台北縣長任內,於2002年11月13日接受台北縣議員質詢的會議記錄,針對縣市升格案,蘇貞昌答復“如果第一個不是升格我們台北縣,去升格別的縣市,我用不著講哪個縣市,反正任何一個縣市在我們台北縣之前升格,我立刻下台”。

  李建榮認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有責任、義務,把整個立法的精神替蘇貞昌好好上課。

  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1規定,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應以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之日為改制日。改制後第一屆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及里長之選舉,應依核定後改制計劃所定之行政區域為選舉區,於改制日10前完成選舉投票。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