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最貴簡訊!選舉日挺馬簡訊 50字罰50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07 08:24:54  


  中評社台北6月7日電/民眾黎煌雷去年“總統”大選投票日傳簡訊幫候選人馬英九催票,寫下約50字挺馬言論,傳給185名親友。“中選會”收到檢舉後,去年底認定違反投票日不得競選或助選規定,議處罰款50萬元。黎不服提訴願,“行政院”訴願會上月底決議維持原判,若黎2個月內未提行政訴訟,就要付出平均1個字1萬元、每通簡訊2702元的代價,成為史上最貴簡訊。 

  無獨有偶,“中選會”委員趙叔鍵去年3月21日參加TVBS《新聞夜總會》提捧馬言論,“(另一候選人)謝長廷贏的話,台灣炭的消耗量會增加”等,事後趙雖稱以學者身分發言,仍因違反選委會不得為候選人宣傳,遭“中選會”判罰40萬元,上訴行政法院也敗訴。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導,上電視捧馬挨罰的“中選會”委員趙叔鍵昨痛批,“中選會”居多數的綠官、親綠委員,“因為改朝換代就作亂!”拿他跟小民開刀,他將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到底。黎煌雷昨未開機,無法得知反應,但他當時向訴願會表示,媽媽在市場擺攤,拉票不易,他才傳簡訊催票。

  官員透露,檢舉人先生的手機,投票日當天下午1時許收到簡訊:“親朋好友記得去投票喲!可以換人作作看了,呼朋引伴大家一起去投馬英九。愛台灣、日子好過就要去投馬英九,馬,上就好─阿中(黎煌雷綽號)。”“中選會”函請中華電信提供證據,黎當天共發出簡訊185筆。

  中山大學政治系教授廖達琪昨說,若只是一般熱心政治的民眾,沒有特定候選陣營、政黨指使,不該罰這麼重,引述法條似乎有問題,“選民自主行為若因此都被遏止,‘中選會’未免太擴張解釋了!我建議他上訴。”台大社工系助理教授王雲東則說,普通人不會傳1、200通簡訊吧,“難逃助選或競選的嫌疑!”陳姓上班族說,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傳簡訊會觸法;台大林姓研究生則認為:“活該挨罰!”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說,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去年大選有許多檢舉案,多因證據不足不罰,簡訊挨罰是首例。“中選會”法制組官員說,拜高科技之賜,手機簡訊被抓包,“只能說太衰了!” 

  至於藍營是否願幫忙付罰款?“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禮昨說:“未來視情形再做處理。”國民黨推給當時馬蕭競選總部,當時總部發言人、“新聞局長”蘇俊賓則說:“不適合評論選戰。” 


    相關專題: 兩岸新局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