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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嘗牛郎織女離別苦 美華人熱盼家庭團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09 09:23:52  


  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美國綜合移民改革是奧巴馬總統競選時的承諾。在經濟危機壓力下,移民大赦看似前途渺茫。家庭團聚法案成為最可能實現的重大突破。這一新進展對於無數為移民法所苦、被迫妻離子散的華人移民意義重大。

  “為了全家在一起,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據美國《僑報》報道,“在美國,最痛苦的就是身份問題。我為了和我老公留在美國,苦苦掙扎了5年。”在弗吉尼亞從事電腦工作的凱茜女士說:“為了在一起,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凱茜2001年旅遊到美國,遇到她現在的丈夫陳先生。兩人相愛並結婚。陳先生便幫助太太辦理配偶移民手續,而後便開始等待排期的大排隊。

  在國內從事IT工作的凱茜最初充滿信心,想先讀個學位,一來度過漫長的等待,二來更好找工作。不料,開始申請學校並不順利。為了保持住H1-B學生簽證的身份,她在附近大學注册了一個又一個課程,語言、統計、數學、計算機……一邊上學,一邊補習英語,一邊保持學生身份,準備碩士申請。

  後來,小倆口有了自己的小寶寶,凱茜不得不一邊讀書,一邊照顧家裡。直到孩子2歲了,她才終於獲得了喬治.梅森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這時候,她已經來美國4年多,仍沒有獲得親屬移民的綠卡。

  3年前,凱茜終於拿到了綠卡。她現在早已碩士畢業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但談起往事,依然感慨萬千。“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體會那時的辛苦與矛盾。有時候真覺得快堅持不下來了,心里很難受。”

  得知奧巴馬政府今年將推進綜合移民改革,特別是國會參眾兩院都在力提“家庭再團聚法案”,她瞪大眼睛說:“真的嗎?真能有這麼好的事?”“為了獲得身份,移民要花費多少無謂的時間和精力啊。這個法案能過關……那簡直太好了,我不敢想。”

  每個“牛郎織女”都有一把辛酸淚

  和妻子常年分居兩國的吳先生看上去一臉疲憊:“唉,這哪像個家啊。誰也照顧不了誰。有時候真想回國算了,可還得再扛兩年啊。真受罪。”

  儘管凱茜付出了5年的時光,但終究是和親人在一起。更有長期兩地分居的“牛郎織女”天各一方。

  吳先生在馬里蘭的一家研究所工作。他2005年拿到了綠卡,2006年認識自己現在的妻子並喜結良緣。原本想先辦旅遊簽證把妻子帶過來,結果被拒簽。無奈只好天各一方。隨後,申請配偶移民的等待更是遙遙無期。

  “怎麼辦呢,她過不來,只能我跑了。一年兩次,新年一次,夏天一次。”年近40歲的吳先生看上去一臉疲憊:“唉,這哪像個家啊。誰也照顧不了誰。有時候真想回國算了,可還得再扛兩年啊。真受罪。”

  更讓吳先生發愁的是,自己的小孩也生在中國大陸,要辦綠卡也得排隊。為了讓家人早日團聚,很多移民不甘忍受痛苦的等待,無奈地選擇鋌而走險“黑”下來。

  經營生意的周先生從自己來到美國,到把妻子和兩個孩子接到美國團聚,用了8年時間。周先生1992年來到美國,1994年拿到綠卡。生活基本安穩後,先把妻子和一個孩子接過來,過了簽證期便只能“黑”下來,一家3口努力打拼。

  另外一個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照料,原本想申請留學過來,結果被拒簽。等到周先生成為公民後,為母子3人一起申請移民,那時候已經是2000年,小兒子在中國已經大學畢業了。

  “家庭團聚對於移民來說,就是一個巨大的鴻溝,你插翅也難飛。”周先生非常期待能通過家庭再團聚法案,“要是早有這個法就好了。”

  美國親屬移民,你了解多少?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1620年,102名英國人乘船來到美國,開啟美國移民的開端。

  美國移民法最早1881年制定,1952年美國聯邦議會通過了美國移民法案, 此後分別在1965年、1978年、 1986年進行了修訂,最後一次修訂是1990年。美國移民法的內容包括:入境、居住、入籍、驅逐、難民、避難、簽證等。

  美國移民法體系存在很大矛盾性。一方面,美國是移民創造的國家,不可能關閉國門;另一方面,由於保護勞工利益的片面化,美國力圖嚴守國門。

  1990年,國會頒布《合法移民改革法案》,被認為是歷年來最為寬鬆的移民法,該法案以合法移民與非法移民為中心,使公民親屬移民不再受配額限制。

  但90年代後期開始,反移民情緒不斷高漲。1996年頒布的《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被認為是具有綜合性嚴厲條款的移民法,帶有濃厚的反移民色彩。這種影響一直延續至今。

  美國移民分為職業移民和親屬移民兩大類。親屬移民占移民總比例的65%,一直處於主導地位。自80年代後期開始,政府和國會中,對於如何平衡職業移民與親屬移民一直存在較大爭議。

  一方認為,美國應該重點擴大職業移民數量,因為具有高學歷、高素質的海外人才為美國創造財富;而另一方認為,移民法最重要的功能,首先是家庭團聚。

  親屬類移民分為近親親屬(Immediate Relative)和優先親屬(Preference Relatives)兩大類。近親親屬主要指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不受政府配額限制,不需要等排期。優先親屬為公民的非直系親屬和永久居民的直系親屬,分為4類,受影響最大的為永久居民的直系親屬移民,每年配額只有11萬多人,至少要等待5年時間,甚至更長時間。

  家庭團聚最有可能突破

  “家庭再團聚法案應該成為綜合移民改革的核心。我們的移民法體系20年沒有更新了,長期骨肉分離,甚至數十年不能團聚。現在是我們必須糾正這個錯誤的時候。”

  5月20日,4位國會議員聯名遞交“家庭再團聚法”提案(the Reuniting Families Act)。立法者明確提出,確保移民家庭團聚是移民法體系的核心,是美國價值的核心體現。

  6月3日,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舉行“2009年美國家庭團聚法案”(The Uniting American Families Act of 2009)聽證會。這項由一百餘位參眾議員背書的法案要求消除移民政策歧視,擴大基於家庭移民為基礎的親屬類移民,並取消對親屬移民的簽證數量限制。

  一天後,56名眾議員遞交眾議院版本“家庭再團聚法”,為家庭團聚再添一把火。提案的重要內容包括:使綠卡持有者的直系親屬立刻有資格獲得移民簽證;減少中國、菲律賓等國辦理簽證的等待時間;擴大份額比例等。

  短短數周,有關移民家庭團聚的法案在參、眾兩院相繼登場,引起人們的關注。

  目前,家庭移民占美國移民類簽證的65%。受經濟危機影響,移民改革倡導者認為年內無法完成綜合移民改革目標、實現移民大赦。因此,家庭團聚法案成為最可能實現的重大突破。

  國會亞太美國領導小組主席、國會議員麥克.本田(Michael Honda)說:“家庭再團聚法案應該成為綜合移民改革的核心。我們的移民法體系20年沒有更新了,長期骨肉分離,甚至數十年不能團聚。現在是我們必須糾正這個錯誤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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