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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幅修例 力吸陸資購房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6 09:51:37  


為方便大陸人士赴台投資不動產,台當局擬放寬只要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狀,赴台次數不限制,每年總停留天數以不超過4個月為限。圖為高雄市一景。 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陸資赴台後續配套15日拍板。台灣“內政部”移民署擬修改相關辦法,獲得“經濟部”投資許可的大陸企業負責人、高階經理人在台停留期間放寬為1年。

  另外,為方便大陸人士赴台投資不動產,移民署也打算放寬只要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狀,赴台次數不限制,每年總停留天數以不超過4個月為限。有島內房產業界人士認為,投資的便利門開得愈大,進出才方便,樓市才會更活潑、更健康。 

  文匯報消息,為配合陸資赴台與大陸人士赴台投資不動產的政策開放,台灣“內政部”15日上午召開專案會議後決定,修改相關許可辦法,大幅放寬大陸專業人士赴台停留期限;大陸人士赴台投資島內不動產,只要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狀,赴台次數將不予限制。 

  高階員工成年子女可赴台就學 

  大陸專業人士赴台事由將新增訂投資及購買不動產二項,陸資赴台後可以購買商辦、廠房和自用住宅,購買不動產停留期間大幅放寬,由目前每次10天,全年不超過1個月,大幅放寬為一年不超過4個月,自然人、法人都可適用。 

  陸企赴台投資部分,同樣只要取得“經濟部”的投資許可,陸企高階經理人在台停留期間,將大幅放寬至1年,其年滿18歲的子女,亦可申請赴台就學。 

  移民署官員表示,上述許可辦法的修定,須報“行政院”核定,並與“經濟部”及其他相關部會就開放陸資來台,研擬相關管理許可辦法,進行配套。該官員指出,早在2003年就已開放大陸人士赴台投資不動產,但這些年來,看的比買的多,現在開放政策愈加明確。 
 
  至於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成數,據台灣《經濟日報》報道指,最高不超過五成。“金管會”將另外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讓大陸自然人、法人赴台購買不動產,可向金融機構融資。 

  房產中介料激活生意 

  對於“內政部”研議放寬大陸專業人士在台停留時間。房中業者表示,投資的便利門開得愈大,進出才方便,房市才會更活潑、更健康。島內房屋中介公司信義房屋負責人表示,法令清楚明確不但可以讓相關機關依法有據辦理,陸資企業也可以清楚規劃來台投資設立辦公室相關時程,在台灣停留時間增長之後,對房地產蓬勃發展有一定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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