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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涉貪案 揭香港娛樂圈歪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14 09:13:45  


陳志雲被捕惹來傳媒空群而出追訪,記者鋪天蓋地。文匯報圖
  中評社香港3月14日電/無線電視(TVB)爆出高層疑收受利益後向藝員“壓價”的貪污醜聞,揭露娛樂圈“壓價”,甚至“食價”疑雲。

  文匯報報道,有業內人士形容,藝人被“壓價”是行內公開的秘密,“壓價”幅度參差,由10%至90%也有,以與無線未有經理人合約的“非親生仔”藝人最常被“壓價”,有藝人更曾被削減50%酬勞,仍懵然不知,箇中差價也被人私吞;亦有藝人被迫作“廉價”表演,只為怕得罪高層。不過,亦有藝人指,無線有健全的架構可保障藝人利益,自己並無試過被壓價。

  據了解,今次醜聞的導火線疑由外判《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而起。據指,一般藝員“出鏡費”為4,000元至5,000元,但在《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的一線歌手酬勞僅3,000元,新晉歌手更跌至500元。

  非無線“親生仔” 易遭中介食價

  有無線綜藝科僱員向本報稱,根據公司慣例,委託無線為經理公司的藝人(俗稱親生仔)若演出無線節目,需要直接聯絡無線藝員部/製作資源部,由藝員經理人跟進議價,達成協議後再簽一式3份的合約,藝人知悉被公司抽取佣金的百分比,壓價或食價機會甚微,而知名度愈高藝人,公司抽佣的百分比亦愈低。

  而與無線沒有經理人合約的“非親生仔”若演出無線節目,經中介公司接洽是常見的做法,由中介公司與藝人商議酬勞,過程中中介公司有機會將酬金“報細數”,並將差價據為己有,藝人無從得知原來的酬金。該前僱員表示,曾有無線的“非親生”主持承接工作時,被中介公司“食價”一半而不自知。他說,娛樂圈一向有藝人被壓價的問題,部分藝人擔心得罪高層被“封殺”,明知被“壓價”也啞忍,亦有藝人期望可取悅高層,酬金由2萬元減至2,000元也接受,以爭取曝光率。

  有報道指,“非親生仔”黎耀祥交由太太負責接洽工作,唱3首歌開價10萬元,每次演出酬勞約8萬元;但經由叢培崑公司出面所接的工作,被壓價一半至約4萬元。

  “親生仔”藝員稱未被壓價

  不過,與無線簽經理人合約的藝員不認為有壓價情況,包括馬浚偉、羅敏莊、陳山聰及“華姐”苟芸慧等。女模莊思敏坦言,曾接過叢培崑公司負責搞的活動,強調收足正常價錢。去年為外判節目“澳門小姐”擔任表演嘉賓的側田拒絕表態。

  為討好高層 以禮代酬普遍

  至於“以禮代酬金”討好高層的手法,據了解,這種形式在行內頗普遍,通常客戶請高層嘉賓撐場或做示範以助宣傳,會用產品作酬金,例如給予藝人3萬元酬勞,通常現金只是一半,另一半是產品替代,特別是時裝、手袋、化妝品、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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